昨天确定好了国旗下的演讲主题(勇敢),今天在准备逐字稿的时候又碰到一个难题。我希望在演讲内容里面加入自己的一段亲身经历,用自己的故事向孩子们展现什么是勇敢,于是便从记事起开始回忆,哪件事情是自己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没有打麻药生小孩吗?生豆豆的时候确实是忍受了剧烈的疼痛,但那也只是不得不面对的皮肉之苦,而且不适合跟小朋友们讲。拔智齿吗?某一天我迅速做了拔智齿的决定然后迅速行动摘掉了上下两颗智齿,一个非常大力的钳子像条巨龙一样在我嘴里“愤怒”地扭动,带动我的整颗头颅都在晃动,拔牙的恐惧感至今想起来都令人瑟瑟发抖。可是拔牙这种事似乎也有点“匹夫之勇”的意味,不值得被深刻地歌颂。那,我还做过什么勇敢的事情呢?上大学的时候手机被偷,我追上小偷要回了手机,这种勇敢算是一气之下冲动的勇敢,在我看来不是真的勇敢;高中选文理科的时候,从理科跳到文科,又从文科跳回到理科,这是一种不明方向的纠结,不果敢怎么能称得上是勇敢;初中时候早恋,运动会上,我作为主席台上的通告员,借“职务之便”用扩音喇叭给四项全能选手男友大喊一声“加油”,这也只是青春美好的叛逆,算不上勇敢。那么,我活了三十五年,到底做过什么勇敢的事情呢?猛然间想起奥地利的一位诗人里尔克说的一句话:“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挺住就意味着一切。”哦!原来勇敢的同义词竟然是“坚持到底不放弃”,令人感到舒适的、快乐的,都无需坚持,凡是能谈得上坚持的一定是困难的甚至是艰难的,而勇敢便意味着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坚持着硬挺了过去,所以勇敢不是一时的选择,而是持续的选择。打通这个思路,我似乎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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