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喝茶,跟我认识的冯姐聊天,她聊到年底这几天,经常接到很多贷款公司打来的电话,问她想不想贷款,有没有房产想做抵押贷款的,冯姐一开始还比较烦,可是前段时间同学聚会听说他的同学,去年用房屋抵押贷款方式又贷款买了一套房产做为投资,没想到投资的这套房产没过一年市场价格就涨了近一百多万,这下冯姐坐不住了……
我有一位朋友就曾经历过民间借贷的惊心动魄的过程:
当时他找到的是一家“XX贷”公司,办好征信材料后,他们告诉他,有两种借款方式,一是通过名下的另一套住房进行抵押借款,流程相对快捷;二是依据个人信用状况的“信用借款”,但手续更麻烦,利率也会稍高。
因此,他决定采用抵押贷款,对方说次日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及签署合同。
当晚,我这位朋友将此事告知其他朋友,他们告诫他,房屋抵押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可能,最好还是采用信用借款。
但“XX贷”公司员工告诉他,信用借款需要提供他的银行卡信息并修改取款密码,同时还需抵押身份证等物件,考虑到他有时候还得坐火车、乘飞机等突发需要,我这位朋友就没选信用贷款。
签署合同时,他发现该公司的名称并未出现,借款给他的是其公司一位风控人员个人,而在其要求他“先息后本”操作时,又要求他在一份署名为另一名风控人员的还款收据上签字。也就是说,借钱给他的是张三,而相关利息(符合最高法院4倍利率规定的部分)以及“咨询费”(超出部分)的偿还对象却是李四,这就意味着,如果未来对方一旦不予承认,我这位朋友的数万元高额利息就可能白付。
他当时要求双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另行签署文字证明张三授权李四代收利息费用。他们不情愿地表示,并称此前从未有过这个操作,认为没有必要,但我这位朋友没有妥协。
在银行转账之后,他签署了相关收据。随后,该员工拿出一份“抵押房产授权处置协议”要他签字。
他当时发现,明明是借款1个月,该文件却写成授权时间为1年,而且他要把自有房产授权其再抵押及其他操作。
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说过:“7天内房产证暂押在中心,7天后债权人将其取走。借款到期后,双方应来办理抵押注销手续”,这表明,如果不慎签了字,那原本1个月的“抵押期”被偷梁换柱成了1年,而且还被授权加以随意处置,后果将是不堪设想!这份奇怪的授权书,他本人没有签,对方竟然什么也没说。
我跟冯姐就说,如果我们一不小心,就可能堕入他们精心设计的陷阱中。对方如果有意违约,类似于我这位朋友,就可能遭遇抵押物的麻烦或者陷入利息偿还的无尽纠纷中去……
当然,抵押贷款然后投资的方式是可以的,关键是负债率要在一定范围内,资产就是健康的,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选择稳妥的地方(比如银行等正规的机构)进行操作,同时,这部分的资金投向也要把风险偏好降低,
否则,都是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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