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讲,当我在新华文轩,决定要把考研期间休息的宝贵半个下午拿来看《许三观卖血记》时,内心经历了忐忑的斗争。
《活着》带给我的震慑力实在是太大,过去一年多我再次回想起书中的细微之处都不免打寒颤。余华几乎把那个年代所有可能的苦难都加在了福贵一家上,最后再以福贵一个人乐观地不畏他人眼光地活着给以全书升华。《活着》全文篇幅并不长,我初次翻开它时是本着失眠想要培养培养倦意,不曾想看完彻底无眠……
《许三观卖血记》这名字乍一听来,我下意识地认为是许三观生活艰难,不得已靠卖血维持生计,最后他一个人凄凉死去的故事。实则并非如此,是我对余华带着些许“偏见”了。酣畅读完以后,每位犹犹豫豫翻开此书的人或许都会发现这是余华送给读者的一份温暖,一份惊喜,一份确幸。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第一部让读者自己讲话的小说。没有作者以旁观者的角度过多的渲染与解释,许三观自己张开嘴推动着故事发展,时间推移显得更加自然。
许三观无疑是那个年代最普通的一员,就像今天的你我。余华塑造这样一个人物是想要呈现建国五十多年普通百姓的悲喜,而不是时代加在他们身上的纯粹痛苦。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在他们老家,男人们隔三差五都要去卖一次血,并以能够卖血为身体好的象征。许三观起初抵抗卖血,但有了村里人带他第一次尝到了卖血的甜头后,他人生的每一次困难,急需用钱之际他都是靠着卖血度过。他滚烫的血换来的,是一家的安稳度日。
靠着第一次卖血,他得以娶妻生子,组建家庭。他和妻子许玉兰是一样的人,表面上骂骂咧咧,世俗小气。实则嘴硬心软,爱憎分明。许玉兰被迫嫁给许三观,两人一路走来逐渐不分彼此,从不爱到最后的互相疼惜。我仿佛看到了《父母爱情》的影子。似乎那个年代的爱情更多地讲的是日久生情,这来得更细腻些。那个一闹起来就要坐在家门口破口大骂唯恐街坊邻居不知情的许玉兰最后成了最懂许三观的人,她体谅他为家庭的付出,感念他每次家庭有需要之际都舍弃自己健康选择卖血,她谢谢许三观给了他一个家。
夫妻两人相处我最感动的一节是文革期间,许玉兰遭人陷害,剃了阴阳头每天必须挂着“妓女许玉兰”的牌子在街口罚站,接受来往众人目光的审视。儿子一乐和二乐不愿意给这样的母亲送饭,小儿子三乐尚且不谙世事。许三观就心甘情愿地每天正午提着饭盒到街口去。每当过往有人时,他大大方方地把饭盒给他们看:只有米,没有菜,挨批斗的人不配吃菜。等他们走远,许三观才悄悄对许玉兰说,菜都在饭下面呢,我给你炖了红烧肉,孩子们都不知道。许三观是多么善良温暖的一个人啊。虽然在小事上斤斤计较好面子,但是对待家人从不吝惜。
但许三观也有固执的时候。大饥荒期间,一家五口每天喝玉米糊喝地孩子们都不知道甜味是什么味儿时,许三观为了给孩子们改善生活,再一次找到李血头卖血。他从不埋怨李血头对他的戏谑,反而感念他给他这样一次机会。卖血换来的三十五元钱他不愿意给一乐用,因为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给了一乐五角钱让他自己去买个烤红薯吃,然后带着许玉兰,二乐,三乐一起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许三观那时候的心情和每个遇见这种事儿的男人如出一辙,他当“乌龟”替人养儿子养了这么多年不想给这个来路不明的儿子用自己卖血换来的钱。一乐正值青年,吃了红薯依然饿得不行,越想越委屈越想越憋闷的他一气之下找自己“亲生父亲”未果,直接离家出走,一路走一路哭问有没有人愿意带他吃面条,谁带他吃面条他就是谁的儿子。傍晚一乐还未归家,许玉兰出门去找也始终没有回来。这时候许三观急了,也冲进了夜里找一乐。他找到一乐时,他正哭的满脸泪痕坐在邻居门槛上一抽一抽地。许三观气的牙痒痒,狠狠骂了他,而后背起一乐,却没有径直回家,而是拐个弯,去了另外一个方向。当一乐看到胜利饭店门口明亮的灯光时,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到:“是的”。我最喜欢这一处描述。
这本书带给我感动的还有兄弟间的情谊。文革结束后,一乐二乐都上山下乡去了。俩人插队的村子挨得近,互相照应着。当二乐某天找到一乐发现他病得完全没有力气,整个人身体滚烫时,二话不说抱着他跑了几公里一直到码头去。漫天飞雪,雪水与冷风夹杂着汗水交织在二乐眼睛上,挂在二乐耳朵上,淌入二乐衣服里。当终于到了码头,一乐又说冷得不行,二乐义无反顾地再一次奔了回去,抱来一床大棉被气喘吁吁回来紧紧裹着一乐,让他感到一点温暖。来回周折,一乐住院治疗后,二乐也病了。一乐虽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却早已经视如己出,当他为一乐看病筹措费用时找到三乐,三乐收起了不正经,不再笑嘻嘻,立马拿出身上所有的钱给一乐看病用。一乐与二乐三乐并非亲兄弟,但是弟弟们早就把他当成了敬仰的大哥,他们从始至终都是一家人。
当许三观决定在每个村庄停下来卖血,一路卖去上海凑够一乐医药费,他已经决定了要拿自己的命换儿子的命了。这是最揪心的一处,他每一次喝足十碗冰冷的河水摇摇晃晃走进医院时,我都生怕下一秒他就死去。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孤勇,小人物有小人物的不顾一切,这也是属于小人物的真实。庆幸的是,余华放过了许三观,也放过了他们这个家庭。
对许三观而言,自己身体里的400毫升血带给他的不仅仅是三十五元钱,而是他对于家庭贡献的证明,是他自身价值的体现。这样牺牲自己成就家庭幸福的方式一如既往体现了余华的冷静与严酷。这样的谋生方式任何人都不想尝试,可如果像温饱一类的底层生理需求尚且无法满足时,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想,余华讲卖血的确是想揭露他的残酷,但他别出心裁地让卖血成为了许三观最终需要自我价值的实现,故事就远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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