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六月六日,农历四月二十七。
谷里镇华荣村范氏家族喜得一子,那一夜是鞭炮齐鸣,红旗招展,整个家族都沉浸在多一个人口的喜悦之中,没错,这个出生的男孩就是我。
只是不知道,如果我爸我妈知道此子以后会给他们带来数不清的麻烦,当时会不会选择直接掐死我,我觉得不会,毕竟当时的讨论还陷在我家儿子以后考清华还是考北大的焦虑中。
我的故事也只能从这里开始,至于往前数年我爸和我妈何时结的婚,结完婚为什么五年后才有的我,以及他们恋爱的点点滴滴我倒是想知道,只可惜我还在赶来的路上,没有经历自然没有发言权。
只有些许我爸当年跟着大爷爷去沈阳打工,给工厂食堂送馒头,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女同事时常被我妈谈起。
至于儿时的我,再怎么想也想不出来除了吃饭睡觉之外的任何事情,倒是脑海中有一些人的身影依旧能够清晰的浮现,时至今日,有的人早已离去登极乐世界,有的人从中年演变成白发苍苍,但是人生之初的第一印象,慢留余生。
我满月时村里都来送喜礼,那时的喜礼和现在不一样,不是钱,而是像鸡蛋、面粉一类的生活必需品。
因为家里的人口多,亲戚朋友也多,所以据说当时我家收了很多的喜礼,鸡蛋还好,像面粉面条一类的吃不了就容易招虫子。村里有一个老太太,我叫她奶奶,因为她有个孙子叫李剑,所以后来我们私下称呼的时候都说李剑他奶奶。
李奶奶当时子女多,丈夫去世的也早,生活挺拮据的,所以就跟我爸借了喜礼,我爸也愿意,毕竟收的喜礼多,不借也就坏掉了,说是借,其实根本没有想着让她还。
但是往后十年,直到我有记忆,上小学,李奶奶每一年都会给我家送礼物,要不然是一袋米,要不然是一只自己家养的大公鸡,我爸告诉她不要了,早就已经还清了,李奶奶说那个年代的一袋面粉,是需要还一辈子的。
这是我儿时印象中的第一个人。
我模模糊糊有记忆的时刻应该是两三岁时,生了一场大病。村里有名的赤脚医生叫李作灵,方圆几公里的村子都佩服他的医术,印象中还残留着在诊所里,我号啕大哭,我爸我妈两个人按着我,他毫不留情的将针管扎进我屁股的一幕,所以我从小一听到李作灵的名字都浑身一个激灵。只可惜他治不了我当时的病,只能建议外出治疗。
我也不知道当时去的谷里镇还是新汶市里的医院,反正很快就好了,后来我妈和我说当时还是李作灵陪同我们一起去的,李作灵和我家非亲非故,家里没有钱无法报答,最后把我没有用完的药给了他。
现在细想,当时的药对于他来说应该是没有价值的,毕竟治疗我当时的病只能去大医院,而接受这个用药或许只是他让我爸妈安心不觉得亏欠的一个理由,后来我想能够有这份担当的赤脚医生,即使医术平平,也必将受人尊崇,或许这也是为什么当年李作灵能够如此有知名度的原因。
这是我儿时印象中的第二个人。
再后来应该到了五岁左右,我吵着闹着要去上幼儿园,不对,那个时候不叫幼儿园,叫学前班,好像是年龄不够,人家不收,最后好说歹说去上了一年,一年的学费是五十块钱。
幼儿园是一个农村的小院,小院的正中心有一棵梨树,梨树是分叉的,分叉处大概有一米多高,所以这棵梨树就成了幼儿园所有小男生的玩耍之地,我从这棵树上掉下来过,不过好像什么伤也没有受,要不然我肯定记忆更深刻。
在幼儿园的那个老师就是村里的一个妇女,好像叫什么红,印象中对我挺关照的,至于怎么关照已经想不起来了,只是她在我的脑海中印象特别的好。后来我大学毕业,有一次回村里,在公路上遇到了她,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喊了一声老师,她疑惑了很久,毕竟那时细算的话得有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最后好像也是看出了一点我的样子,问了一声:“你是新长吧。”
这是我儿时印象中的第三个人。
我爸排行老大,范庆春,我还有一个姑姑,范庆霞,我还有一个离去的叔叔,范庆华。
我叔在我很小的时候离开了,但是印象中我叔特别的疼我,一串走了很远的路买回来的葡萄,一包打工回来带回来的苹果,都在我的记忆中留存了好久。
我叔命不好,结婚后查出来了绝症,媳妇立马带着孩子闹离婚,我叔受不了,一气之下喝药死了。
当时全部的人都在劝我爸把叔叔的孩子留下,我爸拒绝了,任由孩子被他妈带走,我爸说,无论怎样,妈妈还是亲妈妈,从我们家来说,应该留下,但是从孩子的角度来说,为了孩子的成长,得让他妈带走。
我当时是不理解这一番决定的,因为当时十多个警察来家里搬东西,全村人都来围观,我心里恨死了那个所谓的婶婶,我觉得她是一个坏人,坏透了,时至今日,我却能够明白当时她的选择,没有对错,一种选择而已,也明白了我爸的决定是对的,只有妈妈会保护他,听说现在这个孩子已经考上重点大学了,我叔在天有灵应该也会感谢我爸当年的决定吧。
我叔很疼我,但是从来没有给我托过梦,老一辈的说这是怕吓到你,所以我一直也没有尽孝,直到有一天有个会算命的神妈妈突然半夜给我打电话,说你得回去给你叔上上坟了,那年清明,我和我爸我姑给我叔的坟头好好的修整了一下,不知道为何,有清晰记忆的时候我叔已经离去,按理说感情没有那么深,但是就是忍不住自己偷偷的哭了好几次,或许这就是割不断的血脉情吧。
这是我儿时印象的第四个人。
儿时的记忆是零散的,碎裂的,儿时遇到的人除了自己的亲人以外很多人已经淡忘了,即使偶然想起,也只会在感叹岁月流逝之快的时候悄悄的在心里泛起一丝涟漪,随后平复。
在我少年时代周围的人其实有很多,很多年后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怀念那些少年岁月中的老人,笑笑奶奶,清宝大爷爷,李剑奶奶,我的老姥姥,我的老奶奶,我的姥爷等等,这些在我懵懵懂懂中稍稍有些印象的老人,我相信早就入了轮回,但是他们在阳光下双手插进棉袄内蹲坐的样子,她们三三两两用麦子杆编制辫子的场景,他们丧礼上平静的躺着任由后人哭喊的时刻,却是开启了我的人生。
他们的老去和我的出生如同季节的更替,循环往复,岁月就是这样,不留痕迹的把一个人变老,只留下一抹记忆。
有人说人是需要死三次的。
第一次,当你的心跳停止,呼吸消逝,你在生物学上被宣告了死亡;
第二次,当你下葬,人们穿着黑衣出席你的葬礼,他们宣告,你在这个社会上不复存在,你悄然离去;
第三次,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把你忘记,于是,你就真正地死去,整个宇宙都将不再和你有关。
所以我想,这些爷爷奶奶们,至少他们还留在我的脑海中,留在我回忆岁月的笔下,即使有一天,我也将会离去,我也会如同他们一样,被后辈子孙铭记。
这,就是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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