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1、父母与孩子的关系
不同类型的关系遵守不同的序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的序位是第一位的。即父母施予,孩子接受。父母会把他们从他们父母那里接受的东西和他们作为伴侣从对方那里接受的东西给予孩子。孩子首先接受他们的父母作为其父母,其次接受父母给予他们一切。施者是允许自己给予的,因为他们以前接受过。受着是允许自己接受的,因为他们以后也会给予。先来的人必须给予更多,因为他们已经接受了很多,后来的人必须接受更多,但他也一样,以后也要给予再后来的人更多,无论是施还是瘦,所有人都遵守同样的法则。每一位受者都必须心怀敬意的接受他得到的礼物,以及赠予他礼物的施者。在家族中有一个顺序,如同施与受一样,按照早晚自上而下排列。因此父母由于孩子在家族中父母是大的,并且一直是大的。孩子都是小的,一直是小的。父母的施与孩子的受,并非普通的施与受,而是生命的施与受。
在离婚时,孩子最好由更尊重对方的父母一方来抚养。规律是大一点的男孩由父亲抚养会更好,这样他能够更好的开发自身的阳性力量。因此七岁以后他应该有父亲抚养,如果母亲抓着他不放,她就会阻止孩子身上阳性力量的开发。而同样对女孩更好的是他跟在母亲身边,这就是序位的景象。
2、孩子与父母的关系
一个生命并不取决于他的父母是什么样子,我们可以而且必须用另一种方式去看我们的父母,而父母也必须用另一种方式去看他的孩子——带着敬畏,因此所有的父母都是对的人,从这个角度出发,根本就不存在更好的父母和更差的父母,存在的只有父母。
当孩子从父母那里获得生命的时候,他们不能在上面增加任何东西,也不能从中去掉些什么,或者将其退回。因为他们不只是拥有他们的父母,他们的父母就是他们的父母。属于爱的虚序位还有:父母给出怎样的生命,孩子就接受怎样的生命,全盘接受。他必须赞同父母,如他们所是,没有任何其他的愿望,也没有对抗和恐惧。这种接受是一种谦卑的行为。他意味着赞同经由父母来到我面前的生命和命。赞同因此为我设置的界限,赞同赠予我的机会,赞同家族的命运、家族的过错或荣耀,以及其中的各种纠缠。成功做到这些的人会纯净的方式对待自己,他对自己的认知是正确,且完整的。拒绝父母的人也在拒绝自己,相应地他们在自我实现的路上会感到困难盲目和空虚。
需要我们对父母说:我接受一切,带着爱。这是一种接受的形式,也是一种平衡,因为父母同时会感到被尊重,他们会因此更加愿意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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