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晌午时分,他们把我从运干草的卡车上扔了下来。这就是邮差总按两遍铃著名的开头。
一开始我总对这个小说名字特别好奇,因为它用了“总”字,而且是两遍,带了些宿命的意味,充满了神秘感。但是通篇读完,根本没有出现邮差的形象和按铃的情节。但是这个名字却极好地契合了小说的内容和主题。
邮差好似命运之神,而两遍也在书中多次出现:两次谋杀,两次车祸,两次死亡,甚至两只灰猫。
故事其实很简单。以一个罪犯的自述口吻讲述了一桩谋杀案。故事基于一个真实的案件,甚至轰动一时。一个英俊流浪汉到路边一家餐馆打工,爱上了风情万种的老板娘并与她私通,最终伪装一桩车祸杀死了餐馆老板,完美逃脱法律制裁,甚至得到了老板生前买的保险的一笔赔偿金。
讽刺的是,最终发生了真正的车祸,老板娘死了。流浪汉因此被判绞刑。这次他没能逃脱。当命运按了第二次铃的时候,一切归位,一个都跑不掉。
书评家称这本书为硬汉侦探小说。大概是因为作者锋利直接的语言。它不是常规的侦探小说,不屑于用拐弯抹角的琐碎细节去指向一个毫无意义的结局。作者说他只是说了主人公应该和会说的话。
正因为如此,作品简洁,直接而充满了黑色幽默。作者认为他是在写一本爱情小说,然而爱的本质充斥着暴力与欲望,如此脆弱不堪。正如主人公弗莱克所说,我爱你,然而当这种爱里搀上了恐惧,爱就变为了恨。
因为,死比爱更冷。
当主人公与老板娘的爱冲上了最巅峰,就开始直线坠落,他们完美地制造了车祸却躲不过内心的恐惧与绝望。
对,正是这种绝望,仿佛能在绝望里看到希望,然而,绝望始终是绝望。
主人公最后对爱的回忆令人动容,这种强烈而温柔的情绪有一种代入感,让人仿佛置身其中,体会主人公的爱与绝望。
无怪乎这本小说被列为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文小说之一,曾被四次翻拍为电影,而且被认为是当之无愧的“黑色文学/电影”的开山鼻祖。它的魅力今时今日读来依旧令人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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