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个文学青年,虽然早就不写诗文了,但是文学情结依然,从骨子里说,关注文学的目光其实从来没有移开过。只是,我所愿意见到的,是那些独特而又能强烈吸引我的东西。
“双城文学交流工作坊”第一期“青年写作和文学的冒犯”在复旦大学召开。何为冒犯?这引起我的好奇。
会议召集人解释说,现在特别是传统文学刊物中间推出的一些年轻作家,写的是老年作家的作品,在年轻写作者中间看不到属于年轻作家的年轻性,属于他们年轻人的青春气质。就是写得“太乖了”。
而有人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我们要遴选一些具有差异感的文学。这种差异未必就是一种冒犯。所谓的冒犯应该是跳出文学圈之后的“冒犯”,即纯文学面对影视文学、新媒体时代、网络写作等的时候,能不能写出这些媒体写不出的东西,这就是今天文学“冒犯”的意义所在。
有人还提到,对于青年人来说,都市里面的梦想是很痛苦的。对于年轻的写作来说,粗糙根本不是问题,比如萧红的《生死场》是粗糙的,一定没法跟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比,可是《生死场》里面生命元气一定是超过张爱玲的。“从艺术成就来讲我们现在还要读《生死场》作品里面的力量,其实从技术上来说根本不怕粗糙,但是小说里面非常珍贵的那点东西一定要保留,这种珍贵的东西就是那种痛感。
有诗人说,现在的青年写作有点太甜蜜了。“没有一些硬的东西或者有一些让人感觉不舒服的东西,感觉写得太好看了,太甜了。”
有评论家认为,所谓冒犯就是对自我的冒犯,对自我写作安全性的冒犯。他举了乔伊斯的例子。乔伊斯年轻时写出《都柏林人》的时候,一方面写出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史,另一方面写出了普通爱尔兰人的生命。《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里面他写出了自己前半生的东西,是一个自我的表达。因此,他同时在两个方向展开了工作,一个是自我的剖析,一个是对外界众生的倾听。乔伊斯写《都柏林人》时,整个爱尔兰对小市民阶层不能接受,而乔伊斯写出了这些人的真实世界,这就是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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