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次相亲,本以为是爱情生涯的低谷。令丁兰始料未及的是,居然让她找到了灵魂伴侣(也是心仪男子)。
丁兰相信人间有缘分二字,但她也悲观地认为,自己未必有缘遇到自己期待的白马王子。那个脚踏七彩祥云、身披金甲的盖世英雄,只是传说中的人物,现实中有几人能得遇良人。
大多数都是爱情路上的现实主义者,风花雪月可比不上柴米油盐来得实在。所以,嫁给现实、嫁给物质、嫁给可靠比嫁给爱情要稳妥。可是,有情饮水饱也不现实,人毕竟不是仙,脚踏实地又确实必要。
所以,丁兰纠结着,考量着,寻觅着,反省着,就这样跌跌撞撞走到了三十岁这个人生的重大节点。
她不死心,如果死心就选择张凯了。社科院的博士,在科研单位是业务骨干,收入稳定,靠着父母支持和自己的努力,五年前就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城市购置了一套住房。不大,但很宜居,地段也好。张凯不止一次暗示丁兰:这所房子什么都不缺,就是缺少一个女主人。丁兰脸上一红,用各种话题敷衍过去了。
她又焦虑。古代女子都明白“花开堪折直须折”的道理,她一个现代女性能不明白。眼看着韶华流逝,容颜渐变,她也着急。但是良禽尚且择木而栖,她不是旷世佳人,但也是颇有才情和姿容,总得找到一个品貌相当的男子吧。
可是,她遇到的男子。有上来就色迷迷赞美她的美貌的,她厌恶;有大夸特夸自己如何有魄力有手段的,她反感;也有条件略差所以小心翼翼哄着她的,她又瞧不上对方的局促和仪态......
实际上,她不好意思对人家说自己是个“颜控”。可是,午夜梦回,轻挽她腰际的,必然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面目模糊,鼻梁英挺,有深邃的眸与魅人的唇。她俩走到哪里,哪里都是璀璨的星、盛开的花,还有弥漫在鼻端的香气,熏人欲醉。她醉了,醉在梦中,白天刺眼的日头都唤不醒她。
孟旭仿佛就是丁兰的梦中人。哪里都像,哪里都符合。丁兰下班,黑色轿车下轻捷跃出的男子,含笑为她打开车门,像家人一样询问她晚上吃什么。带她去她爱吃的饭店,俩人口味居然惊人的一致。孟旭总在点完菜后询问她是否合适,她的眼中放光,笑着说:“你是我肚里的蛔虫,什么都知道?”“我是你的蓝颜,你的知己。”孟旭得意地望着她。陪她去逛街、逛书店、逛博物馆,他不懂的,适时不语;他了解的,和她热烈分享。
丁兰觉得日本的创世神话很不堪,哥哥与妹妹结合在一起,产生了日本岛。但有时她会想到孟旭,仿佛他们就是不完整的两块拼图,一直在茫茫人海中寻觅,终于,遇见了彼此。组合在一起,就是严丝合缝的完全契合的一个整体。
她想成为一个称职的女友。不能只是接受宠爱和呵护,也要懂得付出和包容。于是,她小鸟依人地依偎在孟旭的怀中,嘁嘁喳喳地希望孟旭也来分享他的一切。
那时的孟旭,总是紧紧地拥着她,欣慰地闭上眼睛:“有你就是一切。其他的都不重要。”
丁兰嘟着嘴,她只知道孟旭是房产销售,独子,喜爱独处。其他的,居然一无所知。问过介绍人,她的女友曲灵,曲灵神秘地笑笑,嗨,就是熟人说,有个适龄小伙子,别的你慢慢了解呗。
结果,了解来了解去,自己被了解的底掉,对方她却一无所知。
没关系,有一生可以来了解彼此,不着急。丁兰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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