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19岁的小伙子,很早就出社会了,做过服务员,做过网管。因为钱不够用,就去血站献血浆换钱。献血浆多了,就病倒了,进了医院。医院说,贫血非常严重,全血细胞都减少,需要住院输血。即使如此,还是不能挽救这个小伙子的命。这个小伙子去世之前,对他父亲说,全身没有一点劲,感觉快不行了。这是一个卖血把自己卖掉了的年轻人。
想这个事情,想不明白,怎么会这样呢?一个工作的人,需要卖血浆维持生活吗?物欲太重了,总是喜欢超前消费了吧。
认为,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年轻人,即使宁愿一日三餐吃洋芋,一日三餐喝粥维持生命,也不至于去卖血为生的啊。
以前,我也知道有一个人,这个人嗜好赌博,经常赌得身上一分不剩,然后呢,就去血站卖血浆,一次300块钱,因为去得太频繁了,血站的工作人员都怕了他,好像只允许他一个月去一两次。他那个人啊,全身皮包骨,瘦骨嶙峋的,不是健康的瘦,看着都怕,说话声音尖尖的,如同回光返照一般,如同命不久矣的样子。当然,我不是诅咒人家,只是有这样的看法。后来,就再也见不得他了。
一个人,不能伤害自己,这是最基本的,要你伤害你自己的人,都是坏人,都是你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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