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当我告诉我爹他平时喜欢看的《非诚勿扰》上的宁财神吸毒被抓了,他立刻走过来说了好几遍“他有病!”然后说“我早就看他不顺眼,在节目上看起来那么猥琐,我想当时如果这样说你肯定会反驳我,会说什么他是个作家,还是个好编剧什么的,但是现在你看吧,他就是这样的”。我记得我当时回了这么一句“不要用你的经验主义做判断,因为那靠不住”。
龙勃罗梭在他的《犯罪人论》中总结出经过他的研究得出的犯罪人的体貌特征,比如“扁平的额头,头脑突出,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巨大的颌骨,颊骨同耸;齿列不齐”这在当时是伟大的发现,我国古代也有“反骨”之说,但是在现代科学看来,这些都是片面的,导致一个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有很多,外貌并不能决定一个人去行善还是作恶。就像《剪刀手爱德华》里的爱德华,《哈利波特》里的斯内普教授。同样现在凭借宁财神在节目中的表现推断他的人品好坏或者生活状态都是不足取的。而发出这样的偏见的人不止我爹一个人,微博上大量“疑人偷斧”那样的人,凭借这一件事推断他整个人,有落井下石之嫌,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看客的表现。
在这里我讲的“以貌取人”的“貌”不止是说外貌,还有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面貌,比如这次的宁财神,他作为编剧很成功,但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起码对那些以他为榜样的人,有些人说吸毒是自由,用这样的逻辑推知,那些在法律法规或者道德上有瑕疵的行为都可以用自由包括,那么自由的内涵是不是太大了点。当所有人都有无限的自由时,也就不存在自由了。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伤害原则有一条说自由就是不伤害别人前提下的一切行为,吸毒究竟有没有伤害别人呢?这里的论证有点薄弱,因为除了对个人的损害,家庭财产的减少,国家治理成本的提高,似乎危害性比其他违法行为弱得多(就跟卖淫类似),但是基于密尔的另一条法律家长主义的论述,为了解决个人理性有时的欠缺,国家用法律做管制,有点说的太多了。这里只是想说明一个人是多元综合下的存在,工作努力与否与人品无关,道德高尚与否与外貌无关,完全是两码事。在批判他吸毒行为的时候顺带否定之前的成绩不足取,也许他在《非诚勿扰》上的表现让人很不满意,但这又是另一回事了。
另外微博上还有好事的挖坟者,把宁财神12年甚至11年的微博找出来,印证他说的和做的两样。用我喜欢的散文家蒙田在他的《人的行为变化无常》中的话说就是“人最难做到的是始终如一,而最易做到的是变幻无常。若把人的行为分割开来,就事论事,经常反而更能说到实处......有的人认为我们身上有两种天性,一种鼓励我们行善,一种鼓励我们作恶。”宁财神就处于这种境地,又有谁敢说自己从出生开始就始终如一呢。他只是不够勇敢没有将善的人生坚持下去。
希望我爹能明白些许,也希望我的一点拙见能被更多人看到,让勇敢而始终如一的精神之光传播下去。
网友评论
有空请指教
《秋日传奇》里的私酒贩子多酷啊!当时谁TM知道后来又让卖酒了!
法律就是本地当下的一种行为认知,随着国民智商的波动改来改去~
荷兰吸毒嫖娼都合法,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大多数国人不懂得也不会自负其责,自己的过错也要推到政府身上,所以政府没法不管得宽。
傻逼误国,无奈。
你爹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