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文章系列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订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下称治理规定)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治理规定明确规定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治理规定第21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此规定明确禁止了人肉搜索等网络侵权行为。
治理规定第38、39、40条规定了违反规定进行人肉搜索将要承担的责任:进行人肉搜索,首先网信部门可以对违规平台、个人实施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在这样的立法环境下,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抨击、声讨的正确方式是什么呢?近日某留学生发表“恨国党”的一系列不当言论的帖子铺天盖地。以此事件为例,分析这些帖子,我们很自然的就可以得到答案。
各大平台、媒体发布的帖子,都是客观的呈现了“恨国姐”(网络流传的名字,不知正确否,且引用至此,侵删)的不当内容的帖子以及官方公开的信息,并未给出道德上的评判。这样的帖子可以让读者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令读者自然产生对“恨国姐”的客观评价,同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益,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达到了很好的广而告之的效果,揭露、抨击不当言论的目的自然达到。
而有些自媒体、网友个人帖子,则可看出过于激进,与之对骂的有之,咒骂的有之,道德帽子乱飞者更有之;甚至有些网友人肉到疑似其父亲是某官员,后经证实并非事实。这些网友激进的帖子,看似很过瘾,解恨,但会遭到删帖甚至封号,于是有人怀疑姐后台硬,开始反击了。实际上,不管姐有没有后台,各网络平台也要积极的删帖,不然监管部门可能会找负责人喝茶滴。这样激进的帖子,抨击不良言论的目的没达到,还引来了发帖人自身还有平台的法律责任。
所以,发过于激进的帖,甚至人肉搜索都不是与不当言论做斗争的正确打开方式。正确的方式正如各大平台、媒体的报道那样,以客观的角度,用公开的事实,加上客观中立的评价,使事件不失热度,而删帖之人无法下手,最终才可能达到弘扬正能量的初心。
正确的网络声讨方式,首先应遵守法律法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11号)之规定,谨记不能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侵犯别人的隐私,包括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其次,应利用我国日益完善的法治体系。国家相关部门对违法乱纪的监管体系完整。经过合法途径搜集到的个人隐私信息等,不可随意发布到网络,但可以提供给相关监管、执法部门,以助于相关部门对不当行为人进行相应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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