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未曾谋面的朋友们,感谢你的准时收听,我是主播田野,今天在节目里我将为大家讲述一个有关暗恋故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从18岁到23岁一直喜欢着一个男生,但却从未从未让他知道,直到临近男生结婚才向他告白,也许很多人都会不理解,但我想,正如姑娘自己所说,这不过是一场不求开花结果的告白,为的不过是单纯勇敢的表达出自己的喜欢,是对胆小懦弱的年少时代的告别,是对留有遗憾的青春时光的释怀。”
我是一名电台主持人,主持一档深夜播放的情感类节目,一直以来在节目里分享的多是自己道听途说得来或是经由别人刻意润色修饰的故事,而今天却不一样。
“为了更好的讲述,我将播放姑娘自己录制的原始版本。”
调大背景音乐的声音,眼神望向窗外。这是我的习惯,在节目正式开始之前留出一分钟的音乐欣赏时间,也是留给我自己情感投入的缓冲时间。
“我是在那年九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新生报道的日子遇见他的。那年我18岁,独自一人从家乡来到这座南方小城。由于火车晚点,到达学校是已经是下午5点,学生志愿者已经在拆除迎新指示牌,负责接待的学长学姐们已经不知去向何方,我想,大概像我这样新生报道就迟到的人是少之又少吧。
站在校门口,望着偌大的校园我感到茫然无措,关于这所学校,我唯一知道的只有自己的专业和所处院系,当我为着眼下要向何处走而纠结时,看到他缓缓地向我走来,递给我一瓶水,问道‘你是新生吧,怎么来得这晚,什么学院的?’我还记得他笑意盈盈和我四目相对下意识的慌乱低头,还记得听见他温和如玉的嗓音刹那间的心跳加速,还是会觉得他穿着的那件被汗水染出不规则图案的暗红色T恤格外好看。至今我也弄不清这究竟是所谓的一见钟情还是作为一个内向的人初见陌生人时的惶惶不安,我宁愿当作是前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我随后的一厢情愿。大概是大脑的空间都用来储存有关他的记忆了,至于自己是怎样回答他的,如今怎么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随后他叫来了跟我一样属外国语学院的学姐,让她带我办理入学手续。我们短暂的相识,然后迅速的分别。然后正式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
每天按点上课,和同学开始熟络,认识了所有的任课老师,了解了学校环境的边边角角,只是在每天上课下课时涌动的人潮里再也未能搜寻到他的踪迹。直到有一天,因为执勤打扫篮球场卫生,我才从校园广播的招新启示里听到了那让我过耳不忘的声音。那或许就是阿甘第一次听到珍妮说话时的感觉。于是,我参加了广播站招新面试。然而他并不在当时的面试官之列。
大概人心里有了一种非做不可的渴望之后往往就能做出一种超出自我能力范围的事。一向都是沉默寡言的人,在面试时竟然变得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结果是我顺利入选。在新旧成员见面会上,他正好坐在我斜对面,我低着头,不断用余光瞟他,然而,他从未向我这边看过,我想,他应该是早就忘记我了吧。在随后和广播站成员的相处中,负责面试学长学姐一度对我有种深重的被欺骗感,不过好在我虽然话不多,不会在嘴皮方面讨人欢心,但无论是音频录制、剪辑,脚本写作或者试播都还算是不错,所以也没有人要让我退出。
广播站实行的是轮班制,我记下了我值班的日期,也记下了他的。轮到他制录节目时就算是跷课我也一定会出现在广播站里,有时只有我们两个人,交谈仅限于他问一句,我答一句,大多数时间我都只是坐在他旁边看着,气氛虽然尴尬但内心还是忍不住为了自己的小诡计得逞而窃喜。有时有其他人,我就坐在一旁听他们说话。慢慢的时间久了,习惯了尴尬好像就变得自然了,他开始让我帮他写脚本,帮他录音,教我操控设备。
如果刻意的关注一个人自然就会收集关于他的信息。所以我知道了他是医学院大三的学生,最喜欢的导演是斯皮尔伯格,最喜欢的作家是菲兹杰拉德,最想从事的职业是主持人,爱好运动,除了专业成绩一塌糊涂外没有其他明显的缺点。于是我去图书馆借阅医学资料,于是我看了《ET》,于是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于是在更认真的对待广播室的工作,于是会在他锻炼时假装不经意的经过篮球场。我努力的沿着他的轨迹行驶。希望为此他能注意到我。
他好像也愿意带着我,拉外联时会带上我,邀请电台嘉宾时会带上我,每次录完节目后会问我下次他录节目还会不会去。
于是我以为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在这样的追随中我的大一就以每课考试成绩都是低分飘过的结果结束了。
大二开学不久,广播站开始策划校园马拉松大赛。也正式由于这次活动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变得比马拉松全程还要远。因为在马拉松大赛中他结识了一个,照着他的原话来说就是不仅让他一见钟情,还和他一见如故的姑娘。用琼瑶阿姨的话来说就是两人在比赛途中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马拉松比赛结束后,他每天逢人就说着自己的表白大计,说这是自己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了,明年就得见习了,抓紧时间谈场黄昏恋才对得起5年的光阴。我就这样在一旁听着他一遍遍的跟人家说,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却又想要不露痕迹的强忍。
至于他是如何表白的我不知道,只听闻声势浩大,结果是该姑娘被他的表白感动的一塌糊涂,然后告诉他自己已经有了男朋友。
他被拒绝我很难过,那种难过,就好像是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被别人轻易拿走而拿走的人却又将其弃如敝履般的感受。不过,若是被接受,我应该会更加难过。
不久之后,他退出了电台,走之前自嘲到在大学里面没谈成黄昏恋已经是他的一大遗憾了,他不想再让不能顺利毕业成为另一大遗憾,在最后一年里决心奋发图强。我和他搬着他在电台的物件一前一后走着,我不知道如何判定这次送别的意义。在这所不算小的学校里,两个专业完全不同的人,倘若没有本身的缘分也没有刻意的创造,想要偶遇也不是太容易的事情。我望着他的背影灰色的套头衫穿在他身上依旧好看,只是少了第一次见他时穿红色T恤的活力。
有好几次我都加快脚步想要和他并肩而行,告诉他我对他的喜欢,可我的勇气每每总是在我离他还有小半步距离时消耗殆尽,直到最后他忽然转过身对我说谢谢,谢谢我帮他搬东西,谢谢我之前协助他工作,告诉我还是要好好学习,至少不能像他一样毕不了业。我想说些鼓励安慰告别的话。最终却说成了嗯,再见。
我一路飞奔回到广播站,其他人都已经离开了。我拷贝下了他曾经录下的所有节目。然后嚎啕大哭起来。印象中自己哭了很久很久,最后哭累了,于是回到寝室蒙头大睡。如今回头再看时才知道那是对分别的不舍,是长久以来隐藏情感的宣泄,是对那个懦弱的我的抗议,也是对处于迷失中的自我的挥别。
在内心自我纠结折磨中,我熬过了我的大二。
大三开学伊始,我退出了广播站,开始将重心放在好好学习上,不过还是看菲兹杰拉德的小说,还是看斯皮尔伯格的电影,我所了解的医疗知识似乎能在日常小病的处理中发挥作用,还是会拿出拷贝下来的他的节目反复听。还是会在网上密切注意他的动向,这已经成为了习惯。似乎喜欢他这件事情本身也成为了某种习惯。只是不再如从前一般的沦陷和沉迷。
我知道他见习的医院,知道他交了一个和他一起实习的医科大的女友,算是一场黄昏恋,知道他不用为了毕不了业而担心,甚至知道了他的工作地点只是后来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再也没碰过面。
这种关注一直持续到我23岁那年去英国念书之前。繁重的课业,异国他乡里几乎相悖的生活方式让我心力交猝,但也是由于新的生活方式的开启旧的生活方式才得以告别告别,交到了不少来自不同国家的朋友,也开始谈恋爱。和国内的联系自然而然的渐渐减少,和国内相关的记忆也慢慢被封存。一路走来运气还不错,拿到了工作签证,留在英国工作。
如今我28岁了,每天的生活依旧忙碌,但好在工作还能应对自如,近来薪水见涨,于是从原来的小住宅搬到了一个稍微大一些的房子里。在整理时找到了当年拷贝他的节目的U盘。我以为我很多事情都已经忘记了,原来不过是选择性的不触碰而已。我拿出手机,在手机里输入了记忆中电话号码,竟然找到了与其关联的微信、微博。我点开微博主页,浏览图片,尽管略显沧桑,但我还是能肯定这就是他的模样。事隔多年我竟然还能记起他的电话号码,那么这段回忆对我而言是不是有着不可小觑的意义。通过微博我知道了他即将要结婚的消息,发现他已经从医生变成了电台主持人。原来这些年我们都在为着成为自己想要的样子尽力的活,除了那些本就无能为力的事情外只有一件事情我不曾用尽全力。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能够弥补的遗憾,事隔多年,鼓起勇气在一个或许已经将我遗忘的人面前道一句我曾经很喜欢你还有无意义。来一场不求开花结果的告白,为的不过是单纯勇敢的表达出自己的喜欢,是对胆小懦弱的年少时代的告别,是对留有遗憾的青春时光的释怀,是对一去不返的青春年华的尊重。
我即刻启程回国,私信他,约他在学校门口见面。我没有再看他是否有回复我。在约定的日期早早的坐在学校外面的长椅等候,不久之后我看到了他身着绿色套头衫款款而来的身影。见面后还不曾寒暄,我便直接了当告诉他我曾经很喜欢他这件事,我看到他迅速恢复正常前的略显吃惊的神情,想到了他那笑意盈盈的少年时代。”
我再次将背景音乐调大,一分钟的欣赏时间,留给自己和观众从情感中走出。
“故事听完我想大家都猜到了他就是我,姑娘离开前U盘留给了我,里面除了我曾经的节目外还有这篇她自己录制的文字,姑娘漂洋过海而来只为着说出曾经说不出口的告白,开始我也很惊讶甚至有些不解,我不曾想过那个毛糙的自己也会为人所暗暗喜欢,但听完了这篇文字,听完了我年少时代的作品我忽然开始理解,每个人拥有的都是一去不返的宝贵的年少时光,将这段时光从新从记忆深处拎出面对是成熟之后才具备的勇气,是与那个曾经矛盾纠结的自己的和解。”
放大音乐,垂下眼皮,我想,或许我也该和曾经的那个我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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