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是投资者衡量资产贵贱最重要的判断依据之一”
对于估值的重要性我们就不再赘述,今天,我们想解决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
对于非上市公司的估值方法我们都知道可以大概分为“市场法”、“收益法”、“资产法”三种,对每种估值方法的概念、公式以及基本使用场景也都了解,但我们往往到了实操的时候,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比如:
对“成立时间过短、且成长型较高无法对其未来做预测”的早期项目进行投资时,我们应该运用哪种方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估值?投资机构又该持股多少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估值的基础逻辑是什么?
北京大学博士后/北京大学EMBA高级讲师吴梓境老师认为:估值,估的就是一个不确定的值。那么,如何估这个不确定的值呢?这就需要拿标的公司”确定的值“来估这个“不确定的值”。
于是,吴老师将对标的公司的股权估值方案总结为:通过运用不同的估值工具,帮助标的企业找到不同的“确定性的价值”,以对“不确定的价值”进行评估。 比如:
资产法:找到的确定性的价值,是公司的资产。把公司确定的资产做完评估之后进行累加,就形成了不确定的公司价值;
市场法:找到公司之外,行业之内的交易公司的价值,拿这个价值倒推标的公司不确定的价值,就形成了公司估值;
收益法:是把公司未来的确定性价值做折现,从而算出今天不确定的价值。在对未来的价值进行确定时,可以使用对赌的方法。所以我们发现,用收益法做估值时,往往要伴随着业绩承诺协议(也就是“对赌协议”,关于对赌协议,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投资实战方法论 | 详解“对赌”和基金应对策略)。
那么,再回到我们实操过程中的问题:
对“成立时间过短、且成长型较高无法对其未来做预测”的早期项目进行投资时,我们应该运用哪种方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估值?投资机构又该持股多少呢?
沙丘大学导师吴梓境,通过案例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且讲解了如何巧妙的交错运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共同对标的公司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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