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逻辑学》,从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逻辑学的基本原理、逻辑学的语言、非逻辑思维的根源、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等五个方面简单的对逻辑学做了介绍。通俗易懂,但也向我们完整的展示了逻辑学的框架,用于最初步的了解。
第一章谈谈学习逻辑学需要做一些什么样的思想准备。值得一提的几点是:
第一点是确认事实,对于获取某个事物的资料,最可靠的办法是自己去获得第一手资料,如果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就必须严格考察所获间接资料的真实性及可靠性,这是基础。
第二点是最好确保我们的观念在外部世界能找到相应的对应物,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观念是清晰明确的,比如“猫”这个观念大家就会很明确,但是说牛头马面可能不同人的认识就会有偏差。
第三点是观念需要和语言结合,人们才能顺畅交流。为了准确的表达意思,语言最好对应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这才能更好的沟通。但是不同人的语言结构不一样,你必须先了解听众的背景,选择合适的语言去表达,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比如物理学家讨论测不准原理,可以不停的运用专业术语,但是对于普通人讲这个,则需要用比较通俗的语言。
第四点是对于客观命题,比如“泰山在山东”就可以直接陈述,而对于“泰山是秀美的”这种主观命题,最好有相应的论证来证明。
第二章讲到关于逻辑学的基本原理,讲到了四大定律,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排中律(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充足理由律(每个事物都有存在的理由,这个定律好像是作者)、矛盾律(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个方面就是这样又不是这样)。对于排中律还有点疑惑,因为量子力学里面讲,电子在没有被测量前在某个位置是处在存在与不存在的状态。不过因为退相干原理,对于宏观事物排中律还是很正确的。
也讲了了逻辑下定义的两个步骤,第一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中,第二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比如亚里士多德对人的经典定义“理性的动物”。通过这办法可以帮助我们定义很多主观的事物,比如害怕,第一步:害怕是一种情绪,第二步:害怕可以促使逃避所感知的危险。通过这样的定义方法,可以让我们通过查看定义来直接揭示事物的本质。这为后面的各种推理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章讲了论证的两个重要的要素,前提和结论,前提必须是真实,并且有合理的论证结构才能得到强有力的结论。其次我们要懂得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演绎论证得出的是必然性结论,而归纳论证只能得出可能性结论。演绎论证的基本原理是:从一个我们知道为真的命题(大前提)开始,经过抽丝剥茧的分析(通过小前提到结论)得出原始命题后隐含的是什么。结论的真实性已经包含在大前提中。论证只是把它形诸于外。可以说,演绎论证是解析过程,因为它把普遍的事实还原成了它的组成部分。归纳论证的前提则是一个由特殊命题组合而成的系列证据。这些证据是得出一个关于它们共性的可信的结论的基础归纳推理的目的是对大量的事物做出可信的一般性结论。
第四章的非逻辑思维的根源和第五章的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泛泛的介绍了些内容,我们日常都会有涉及,快速浏览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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