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两天被郑爽和张恒的大瓜砸的够呛。让我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自然也是代孕引发的。
小明夫妇两结婚后,发现小明的妻子没有生育能力。夫妻两一合计,可以找人代孕呀!他们代孕的方式并不是共同提供精子和卵子,而是让小明和她人共同生育一个孩子。
刚好,小明夫妇两有一个共同的好友小花,得知了两人的计划后,表示愿意做代孕。双方签订了代孕协议,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小花照顾,满月后由小明夫妇带走,双方自此再不能相见。当然,小明夫妇的代价是二十万元人民币。在我们这个边陲小城,在五六年前,这个数字的确是一笔巨款了。
小明夫妇把孩子带走后,小花反悔了,她和孩子朝夕相处十一个月,早就有了感情,她舍不得,想要要回自己的孩子。
给她的建议是放弃,首先且不说她能不能要回孩子,假如她真的能要回孩子,她一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如何能独自抚养孩子,并且将来如何向孩子说她的身世。反观小明,家庭条件较好,并且据小花说夫妇两为人随和,在她整个孕期都把她照顾的很好,由此也能推断,小明夫妇一定会对孩子视若己出,即便是小明的妻子有什么说法,但孩子是小明的不假。
最后,小花哭着离开了。能看得出,她在受着双重的煎熬。一方面自己辛辛苦苦孕育的孩子,就这样离开自己,纵有万般不舍,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另一方面,自己拿着这二十万,似乎是将自己的孩子卖了。作为一名母亲,这无疑是不可承受的打击和痛苦。
代孕不仅仅是生一个孩子那么简单,它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挑战的是人性,是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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