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丑,以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先是,选司注官,惟视其人之能否,或不次超迁,或老于下位,有出身二十馀年不得禄者;又,州县亦无等级,或自大入小,或初近后远,皆无定制。光庭始奏用循资格,各以罢官若干选而集,官高者选少,卑者选多,无问能否,选满即注,限年蹑级,毋得逾越,非负谴者,皆有升无降;其庸愚沉滞者皆喜,谓之“圣书”,而才俊之士无不怨叹。宋璟争之不能得。光庭又令流外行署亦过门下省审 —— 开元十八年
三月,乙巳,侍中裴光庭薨。太常博士孙琬议:“光庭用循资格,失劝奖之道,请谥曰克。”其子稹讼之,上赐谥忠献
夏,六月,癸亥,制:“自今选人有才业操行,委吏部临时擢用;流外奏用不复引过门下。”虽有此制,而有司以循资格便于己,犹踵行之。是时,官自三师以下一万七千六百八十六员,吏自佐史以上五万七千四百一十六员,而入仕之涂甚多,不可胜纪。
开元二十一年
评:从内容来看,公务员的升迁以前注重能力,光庭首倡升迁用循资,不论能力、品行等方面的臧否。只看任职年限,到年龄就升,且有升无降,才因此庸愚之人皆喜,才俊之士无不怨叹。从后面光庭死后,给他上谥号的争论来看,当时还是有一部分官员是反对用循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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