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贾海阳
多年以后,面对医院的诊断书,王小der先生会回想起贾老师借给他那本《黄金时代》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个时候,王小der还是我宿舍内唯一一名理科出身户,为了在文科生占多数的财院里,能够稍微有点儿足以装B的谈资,问我借走了前几天刚从图书馆卖盗版书的小贩那里买来的《黄金时代》,也许他一度以为这本书能够和老大书架上《美的历程》《百年孤独》等相媲美。若干天以后,当他在上课时候一边看书一边笑成了狗,还指着书中的**挫伤**血肿”等字眼给我看的时候,我就知道,这货已经感触到了书籍所蕴含的伟大力量。当王小der以我眼里的龟速读完这本黄书,啊不,读完《黄金时代》后,已是大二下学期接近暑假的时候了。那时的他,还没想过未来会变成一只银行狗,还是银行界的行政狗,会整天沉浸在写材料的乐趣中不能自拔。
或许正是因为读了王小波的王小der受到了王小波的影响这种绕口令一样的缘故,让如今王小der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小秘。
大三以后的王小der由于课量骤减,加之DOTA的风靡,经常与他的好基友——老大,双双混迹于校外网吧之中,渴了喝汽水,饿了吃米线。在这期间,他为了方便去网吧打游戏,我为了方便去驾校练车,二人一起从某非法途径各自购置一辆不知道几手的自行车,然后从那里骑回了学校。很久以后,我会想起,在那个逆风的黄昏,我们两个为了追一辆63路公交车,跨了半个呼市骑回学校已经累的没个人样了。套用叫兽的经典台词就是:“我想起那天夕阳下的骑行,那时我逝去的青春。”在这之后的半个月里,我俩的车子双双被盗,重新流入了黑车市场。
当然,在王小der的青春还没被狗吃掉之前,他还是个篮球狗,他短暂的篮球生涯里,最高光的一刻应该就是大一篮球赛时候用一记压哨三分助我们班赢了08级的一个班,也许那个时候班上还有姑娘爱上了他。还是大三,某一个饭后的下午,我和老大正在激情对战实况2011,王小der被一帮人搀着就回宿舍了,面部表情极其狰狞,以至于我现在都忘不了......额,好吧,其实我还是忘了,总而言之就是他当时非常痛苦。后来我和志伦兄拉着这货去了趟医院,检查之后又休养,他受伤的事儿就过去了。在这期间,我还给他取了个新名字,叫王志坚,寓意着身残志坚,祝他早日康复,作为回应,他告诉我说,“我去你**的”。
又过了很久很久以后的今天,当这货旧伤复发拄着拐仗站在他老家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台上,我不由得想起大学里他的各种黑历史,比如从马扎上摔下来,哦不,这是别人的梗。比如上课的时候,他会伙同我揉几个小纸团砸前排的小菲菲,有一次害得人家不得不去厕所把纸团从衣服里抖出来,结合他打球时的投篮精度,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那个罪恶的纸团应该是他扔的。
后来到了大四,除了考研的,大家伙基本都去找工作了。王小der也不例外,早早的在银行校招季搞定了他日后的工作,紧接着就开启了穿的人模狗样在银行网点和学校间奔波的模式,后来我考研失败,一度还挺羡慕他,但是这个“一度”也就维持了半个月的时间,我也开启了穿的人模狗样在银行网点和学校间奔波的模式,然后就是班长也开启了、老大也开启了.......正所谓万事开头难,只要一个宿舍有一个人进了银行,发挥出了表率作用,他的舍友们也就快了。革命先烈永垂不朽。当然,这是后话。
毕业前夕,王小der还会感慨一下自己的肚子怎么又长了,行服都穿不进去了。如果那时的他会预料到如今的体重,可能还会偷着乐吧。好像是跟学校领上毕业证后,学校第二天就轰我们滚蛋了,那天宿舍好像就剩下钦哥、王小der和我了,钦哥着急赶火车,就没来得及送我,把我送出学校的是王小der,那是我们挥别整个学生时代的离别,所以我记得,那天财院小门钻出来路边上买的煎饼有点儿咸。
后来想起大学的毕业季,把回忆浓缩成三点就是:我在门卫室旁边撒过尿、我在镜湖畔撒过尿和我在11号楼东边的篮球场撒过尿,没错,这三次,我旁边站着的人都是王小der。
公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这货终于搞定了法律意义上结婚,成了我们宿舍第一个结婚的,一举打破了老大首婚的计划,于是我在感慨万千之际忍不住挖了他这么多黑历史。但还是要给王小der一个祝福的:
二十余载终结喜,七百里外贺佳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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