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义听上去很崇高,还有各种名人故事加持,但其实很多只是事后总结,并不一定适合你。有意思就不一样了,它们来自你的内心感受,让你觉得有意思的事,意义往往也就藏在其中。
人为什么做他们所做的事?
自我决定论认为,人之所以为人,除了满足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独特的心理需求。我们的内在动机里天然蕴藏着三种需求,即自主感、胜任感和归属感。
这三种感受越强,这件事对你就越有意义,你的心就会主动给你摇旗呐喊,这叫作内部动机。
为了外部原因实施的行为,驱动的就是外部动机。
我们做大部分事情,都是内外动机的结合。一件事内部动机越多,这个人的表现和创造力就会越好,也越持久、越容易成功。
这就是为什么,你越是把过程本身当成奖励,表现就越好;反过来,越是求结果,越是给自己设定“一定要成功”的框框,越会“死”得惨。
有意思比有意义更重要,说的是内在动机的指针比外在动机更灵敏,更指向成功。
人生好像爬山,你坐在家里打算怎么爬珠峰,怎么能想得明白?你要做的是先爬自己能搞得定的香山;在香山顶上,你也许会遇到人邀请你去爬五台连穿路线;在那里,你有机会遇到专业登山队员,他们会告诉你可以去四姑娘山训练试试看;最后,你也许真的有机会冲击珠峰。
人生的“爬山算法”:全力以赴地爬上你目之所及的一个小山头,你会看到更多的山,看到下一个山头和路。就这样凭着“有意思”一个个地把你关心的事做到极致,你会走到你想象不到的高处。
所以,有意思比有意义更重要。
别想什么大意义,先成为一个有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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