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由的基本概念
要论述《狂人日记》的自由意识,首先有必要了解一下自由的基本概念。
我们知道,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但究竟什么是自由或者说自由的定义是什么呢?
《联合国人权宣言》对它下的定义是:“人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条件下从事任何事情的权利。”
可见,自由首先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很重要的一种权利,因为它可以保证你“从事任何事情”而不受他人干涉。
但是,我们还得看到,自由同时又是受限制的,即行使自由权必须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前提下。
因此,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它也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力,但也正是这一约束力才保证了自己的自由不能被他人粗暴干涉。
换句话说,就是我有我的自由,但你也有你的自由,我不能因为我有自由权而随意干涉你的事,正因为我的自由受到一定的约束,才保证了你不被随意干涉而拥有自由。
这看似矛盾,其实是统一的。比如,犯罪分子如果因为有自由权而无故将你绑架,这等于他在行使自由权的时候粗暴地干涉了你的自由,那么他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最终丧失自由。因此,德国思想家康德才会说真正的“自由是我不要做什么就能够不做什么。”
然而,我们又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我不要做什么就能够不做什么”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而现实与理想总是有一定差距的,所以哲学家斯宾塞说:“没有人能完全自由,除非所有人完全自由。”由此可见,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不自由的。
当一个人感到不自由时会怎么样呢?法国思想家罗曼·罗兰回答:“不自由,毋宁死!”在他看来,如果不自由,那么宁肯死去。
的确,自由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在许多人的眼里比生命还重要。最为我们耳熟能详的例子当是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名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古今中外多少仁人志士为了争取自由而抛头颅洒热血——不是牢狱之灾,就是杀身之祸。
自由既然如此重要,那么鲁迅对它的态度又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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