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时不时地想起以前的我,碰巧是高考日,今晚突然没睡意,思绪一下子回到初中和高中的日子。
初中承载了我到目前为止最快乐的时光。没有忧愁,没有烦恼。都说初中是叛逆期,但在我身上,能想起的与父母闹别扭的情景也只有三次。第一次是我去初中报到,妈妈给了我一辆锈迹斑斑的凤凰牌自行车,其实我心里一百个不愿意骑它。因为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会开始在意别人的眼光,我怕骑着这辆“老古董”去学校同学们会嘲笑我,我甚至害怕在路上遇到熟人,所以一路上骑着它,我都在自我安慰,告诉自己没事的,没人会理会你怎么样。第二次是学校要交费,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最后和爸爸杠上了,我记得那会我还哭了呢。第三次是和妈妈发生了口角,具体什么原因也想不起来了,只知道当时我生病了,一气之下没和妈妈打招呼,头也不回地骑单车去看中医了,回来后妈妈也不和我说话了,她在气头上,但晚上就没事了。
初中的美好还在于离开了小学熟悉的环境,来到新地方,与不同村落的人交朋友。我居然想不起我的第一个初中同桌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她姓李,尽管牙齿黄黄的有牙垢,说话还有口气,但真的是个笑起来特别好看的女生。我其实无数次想问她是不是早上没有认真刷牙,但我一直都不好意思说出口,怕连朋友都没得做。另外几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我们的英语科代表和三个调皮捣蛋的男生了。为了能在英语上超越英语科代表,我确实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早上天还没亮就起来背单词默写单词了,至于有没有超过人家还真的不记得了。说来也奇怪,老师最头疼的班里那三个男生,我居然和他们相处得很好,他们也从来不欺负我,反而我一说他们就乖乖配合我,不在课堂上捣乱了。
初中的感情也开始变得细腻了,其实我从小学四年级第一次见到他之后就一直想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他是五年级的,因为他留级了(不是成绩问题),所以很幸运地我们成了同班同学。我当时真的好开心,可以天天见到他。他会主动和我打招呼,鼓励我在六一儿童节参加书法比赛。我还清晰地记得他在六一儿童节唱了一首任贤齐的《天涯》。他写字好看、皮肤白净、歌唱得好听、学习成绩好,总之就是对他有好感。初中我们还是同学,他继续优秀,特别是在英语、数学、几何和物理上。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但幸运之神再次让我有机会和他一起担任校园广播员。初中的我,和他距离那么近又那么远,近是地理位置,远是我的天资比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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