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于1969年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辆车,他把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仅仅过了几个小时,车也不见了。
破窗效应在安全生产中的启示
一、看见别人违章盲目照学。例如进入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等类似的违章行为一旦不加强管理,立即制止,就会一传十,十传百产生“破窗效应,继而引发管理失控,最终导致安全事故。
二、侥幸心理,是许多违章人员在行动前的一种重要心理。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而多数是“明知故犯”。在他们看来,“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我,如果这种心理在工人当中“发酵”,便产生了可怕的“破窗效应”如果不加以制止,“偶然"的事故变成了必然事故。
三、无所谓心理表现为违章行为的不在乎,缺乏正确的安全意识,心里根本没有安全这根弦,因此在行为上常表现为习惯性违章,有这种心理的人是事故的多发者。例如施工现场习惯性抽烟,如果引发“破窗效应”,火灾事故发生也将是迟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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