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里,从学习写作文开始,家长和老师就告诉我该这样写,该那样写,然后是拿出一篇篇的范文,告诉我参照着这样写,那样写。其实,写作经验不只是正向的,也有反向的,我们不仅需要知道该怎样写,同样需要知道不能怎样写。而且,写作作为一项经验性思维活动,正向经验往往不及反向经验具有普适性。之前谈过高考临场作文例证选择的技巧,今天就从反向着眼,谈谈临场作文例证使用的几种禁忌。
禁忌一,例证不宜抽象。写作无非两种趋向,要么把具体的东西写抽象,要么把抽象的东西写具体。临场的议论文写作,论题往往是较为抽象的一种精神或思想,我们举例的目的就是将抽象的论题具体化,形象化,因此举例也应该是形象具体的,不宜举一些理论、思想、观念的例证,避免造成以抽象论抽象,越写越模糊的后果。
禁忌二,例证不宜个人化。例证应该具有代表性和普适性,只有举读者知道的例子,才能实现观点的具体化,文章才有说服力。看过一些中学生的作文,或许因为没有想到合适例证,或许因为对议论文写作目的的认识偏差,写作者在文中举自己或自己亲朋好友的例子,“我就有这样的经历”、“比如我的一个同学”、“让我想起了我的舅舅”……这是非常糟糕的举例,既没有达到举例的目的,还将自己见闻的干瘪、思考的局狭统统暴露出来,读者对文章的评判会因此大大降低。
禁忌三,例证不宜模糊。既然要举例,就要对例证有比较清楚、准确的把握,至少自己写出来的部分是准确的。其实很多同学知道例证应准确,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记不清楚了,往往就会模糊处理,经常看到“有一位哲人曾经说过”、“中国古代有一位名人”这样的说法,这种模糊处理非常不好,不仅没有达到举例的目的,还容易降低读者对文章的整体印象。所以,宁可换例证,也不要模糊处理。
禁忌四,例证不宜有争议。例证是用来证明观点的,一定程度上说是观点的投射与延伸。因此,例证除了证明观点外,也是对观点展示。为了观点的确立,例证应该是稳定的,有较为普遍的统一认识。如果举的例子有争议,无论是价值观层面的、思想层面的,还是史实层面的,都容易在一部分读者中引起争议,不仅影响对观点的支撑,还会直接影响对文章的评判。
禁忌五,例证不宜孤立存在。议论文讲究论据,能支撑观点的核心论据无疑是议论文的重点所在。但是,议论文不仅讲论据,还讲论证。再好的论据,就那么孤零零放在那儿,或者只是简单地“由此可以见”、“跃然纸上”,都无法真正起到支撑观点的作用,它们的支撑作用需要写作者的论证指向观点进而阐释出来。此外,论据能显示写作者的见闻和思考,论证则显示写作的分析能力和语言驾驭能力,就写作考核而言,后者更为重要。因此,论据不宜孤立存在,需要论证展开;论据也不能写得太具体、占据太多篇幅,需要给写作者的论证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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