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之风水王道(4)
五、葬法放水与择日,法中之法不易识
1.葬法
葬法是指将骨骸安葬入土之法。当依“杨公三十六葬法”及“赖公玄龙经七十二葬法”为的。
《雪心赋》云:“盖、粘、倚、撞,细认穴情;吞、吐、浮、沉,务依葬法。”地理之道,寻龙点穴既精,挨星元运既得,收山出煞既清,尚须明白葬法,以及剪裁方法,否则恐犯“吉地凶葬,与弃尸同”。
1〉.三十六葬法
如一葬猛虎出山形穴、饿虎出山形穴及入山饱虎、睡虎形穴,皆用一根朱砂笔,写“军”字在一块大石头上,用十斤猪肉放在坟穴后,又用符一张,写“五龙化虎”,葬后九朝,有钱之家用猪羊祭之,钱少之家,用生猪肉五块祭之,祭后连同石头一起弃之,方能后来无凶。葬用亥时或未时,为有猪羊供养虎,不可用寅时。用法为良,无法为伤。
如一葬美女梭妆形穴,宜葬女命,不宜葬男。
如一葬美女献花形穴,宜葬少男,合面安葬为得令,若葬女命,主女人好色,宜用红布放金井盖葬下方吉。
如一葬蝴蝶恋花形穴,用花盛季节,冬天失令,如春季之令,又用日时,子孙美丽,丁财显世,若用夜时,丁少无财,子孙贫贱。
如一葬罗经地,顶上必有平窝,内必作子午卯酉四方为正穴,四角挂角小穴,无子午不为法度,葬天池子午方为落地金钱。
如一葬出山象、入山象之形穴,葬时用酒放下金井,后可安葬,无酒不得法,难发久远。
2〉.七十二葬法
七十二葬法,各有所宜。
如审穴场之体段,用法者,凡四:
(1).大葬法。生气阔大,灵气之乘亦大,故宣大其罗圈,塚堆之。
(2).小葬法。生气小,葬法亦宜小,墓塚不出二寻,一丈之开则可。
(3).浅葬法。仰掌之脉,气轻清,而灵光凝于土皮,锄一、二尺土色佳,三、四尺下砂石,宜浅葬,葬深则骨黑,不得法。
(4).深葬法。平冈上,土皆松散;山垄上,土皆砂石。若葬之浅,则白骨枯矣。江北,土厚尘浮,宜葬深;江南,土薄潮多,宜葬浅。
如出煞之法,凡三:
(1).露葬法。穴场是石,深凿亦无寸土,当将顽石打去,以抖其煞;天雨,则水从石缝流出,让其煞出;天阳,晒照数月,让其煞消。再用吉土培之,又数年,而择吉葬之。
(2).屏葬法。大地龙局甚是可爱,而穴场多石煞,须尽行屏去,以吉士培足,少待数年后葬,使煞气不侵,生气自旺。
(3).衣葬法。有龙穴甚佳,浑身是黑石,产凶徒之地也。衣法,以草盖石上,铺极细黄泥,经雨,遍撒松子,木莲、蒲子亦可,待数年后,苍然青翠可爱,择吉掘穴葬之。
如控制山川之法,凡五:
(1).阻葬法。龙已结穴,而余气复去,法当深凿沟井,使山去之形有止蓄之意。形行则气行,形止则气止也。
(2).留葬法。真龙结真穴,而去山不相回顾,当破其反面,堆其钩脚,使去山有卫我之情,而无拗别之病,但要内直外勾(外包),方为真穴。
(3).拼葬法。有凶煞恶水,或种树造亭台拼之,即仙家避劫意。
(4).招葬法。有吉水,而不入口,则除去其阻。有秀砂,而不显出,则削去其障。常有近案丑,而远朝秀,削其近丑,以招其远秀。
(5).席葬法。席者,有其地,而无几、无座也。设几、设座,客之来,即主之迎矣。其受穴处,阔大弥漫,故于穴前,开一小明堂,两旁开虾须水以会之。其外原基,即作近身龙虎本案,便得法。与注相似,注以止气,席以邀局也。理与招相似,招则去浊迎清,席则伤主迎客也。
如打动龙神之法,凡二:
(1).开葬法。万仞山巅,灵气为草木蒙蔽,虽有佳地,葬之不发。开法,纵火焚烈,或砍伐草木,使阳光照临,阴暗潜消,富贵自得。
(2).凿葬法。卜地真穴是泉,而自少祖山至父母山皆无泉,当于少祖山或父母山受胎处,左右各开一池,则龙神灵动,葬之发福。
注:三十六葬法与七十二葬法,在此只举上之例,未能全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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