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去森林公园散步,看到有人散步,一时脚痒,忍不住跟着跑了半圈,大约有1500米左右。
跑完后大汗淋漓,你要问我爽不爽,我只能告诉你,眼冒金星啊眼冒金星。
这时候就显出老公的重要性了,最起码眼冒金星的时候有人可以嘟噜着。
说到嘟噜这个词,不由想起小时候,几岁的孩子,不愿意走路的时候,就紧抱父母大腿,我们那儿的方言就叫做:这个孩子太嘟噜人了,坠得慌。
言归正传,还是说跑步,大夏天跑一圈,汗出如浆,淋漓尽致,脚步轻飘飘的,如同踩着云彩走路。
跑完后全身就活动开了,扩胸踢腿,然后晕晕乎乎回家了。
希望每周能跑上两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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