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在地卫门大爷快七十了,一个月休四天,早上六点到晚上八点,算起来有十四个小时,这个工作大都是六十来岁的,工资低时间长年轻点的没人愿意干。
还有比这脏累的工作,打扫公共卫生间的阿姨,时间跟保安的岗位差不多,但是没休息。工资也很低,两千多。又脏又累,基本隔段时间就换人,可是也从来不缺人,这边走马上就又有人顶上。我问过一位阿姨,工资这么低又脏又累,遇到没素质的会吵架,为什么不找别的工作或者在家安享晚年。阿姨说他家属在老家带孙子,身体不好,每天吃药,她自己有三高每天药钱加起来四五十块,儿女虽然成家了都有房贷,能挣多少是多少不拖累孩子,年纪大,不识字找不到别的活。
工作的时候拌了一跤,脚踝崴了,请假了三天,去医院花了一千多,上班的时候脚踝还没消肿,把阿姨心疼坏了,请假还扣钱。这不是工伤吗?欺负老人不懂法?我跟阿姨说可以保留票据找领导报销,阿姨说还要再干下去,不能闹僵了。这个阿姨是干时间最久,打扫的最干净的一个,后来听说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女儿把她的东西拿走后就再没有她的消息了,希望她早日康复。
劳动法保护这个群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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