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门君
来源:【西门君不吐槽】
合作ID:ximenjun945
1.
如果一个小孩因模仿动画片的剧情不幸身亡,结果家长因此把动漫公司告上法庭,你对此会怎么想?
一定会觉得荒谬至极,对吧?
然而,这极具魔幻现实主义的一幕却真的发生了。
2018年某日,8岁的杜晓某与6岁的丁小某在家中玩耍。俩孩子模仿《熊出没》绑绳子爬楼的剧情,进行攀岩游戏。结果在这一过程中,不幸发生了——杜晓某从家中窗户跌落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杜晓某的父母发起了对《熊出没》的动漫公司的起诉。
两年后的1月8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下达判决结果:杜晓某的父母承担80%的责任,丁小某及其父母承担10%的责任,动漫公司承担10%的责任。
看到这个判决结果,我简直一脸懵逼。
这真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
我咨询了几位律师朋友,他们都困惑的表示,本次判决结果真的很谜。毕竟人家《熊出没》已经在明显的位置标有“危险动作,请勿模仿”等字幕,在警醒安全问题方面足够尽义务了。
至于舆论方面,网友更是一边倒的认为,动漫公司不该承担任何责任。
“《猫和老鼠》里有爆炸,《黑猫警长》里有见血,《奥特曼》里有暴力,是不是通通都该禁了?”
说实话,如果法院“幼童坠亡与动画片存在因果关系”这一逻辑成立的话,那么西门君觉得,电视厂和房地产商咱也绝对不能放过!
2.
有一说一,西门君当然可以理解,杜晓某父母把动漫公司告上法庭的理由。
自己女儿生前最爱看《熊出没》,坠楼身亡也与其中的危险情节有关,“冤有头债有主”,第一反应找上背后的动画公司,无可厚非。
然而,合情的事,并不一定合理。
只要深挖到利益的层面,明眼人都看得出,夫妻俩是在努力找个“背锅侠”,以掩盖自己监管不力的失误,同时给自己不幸的家庭挽回点损失。这是典型的“归因谬误”。
而法院在这一过程中,或多或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既然判决书已下,咱局外人也没事好说的。西门君只想扼腕地吐槽下,国漫的崛起之路,就是被这帮人给联合弄垮的。
还记得去年因被举报“头发五颜六色,衣服花里胡哨”,而停播整顿的《菲梦少女2》吗?
西门君好奇百度了一下,惊了——这不就是正常的动漫人物的形象吗!?
荒唐的是,就这么离谱的举报,居然还成功了!
突然想起以前在网上看过的一段话:
“有一种东西,四十年前它是武侠小说,三十五年前它是香港电影,三十年前它是偶像,十年前它叫游戏,现在它叫动漫。人们并不需要知道动漫里的剧情到底是什么,有没有暴力和色情,我们只是需要一个可以掩盖家庭、学校、社会教育集体失败的背锅侠。”
似乎只要把这种可能让人们学坏的东西一刀斩断,这个社会的风气瞬间就会扶摇而上。
可我们都知道,这不就是赤裸裸的“因噎废食”吗?
3.
说回此次事件。它当然是一出悲剧,但我们不应该谴责孩子,也不应该谴责动画公司。
动画勾勒出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童话,充满光明的世界。在现实世界受挫或者受伤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来这里获得温暖,或者避难。
但这个再美好的世界,终究是虚幻的。就像阳光下的泡沫,一触就破。
所以我们时常会担心,那些梦醒的人,会因为接受不了现实与幻想的落差而崩溃。
但我们更应该担心的,是那种半梦半醒的人。
他们分不清哪个是梦境,哪个是现实,经常会游走危险在两边,甚至混淆两者的边界。
这种情况,体现在心智不成熟的小孩子身上尤为明显。
彼时,就该轮到父母出场了。
父母不仅是孩子通向动画的引路人,更应该是童话与世界之间的“把关人”,有义务也有责任将走火入魔的孩子拉回正轨。
只可惜,在本次新闻中,两位家长监管失职了。
别杠我说,孩子只是临时起意模仿《熊出没》。请问,你小时候喜欢奥特曼,只把同学当过小怪兽打过一次吗?
世间所有的悲剧,从来都是量变引起的质变而已。
最后,我想说,每个孩子的内心都有一个广阔的宇宙,但是成年人却因为各种原因,往往不能很好地理解孩子的宇宙,对孩子的行为漠不关心,结果因为误解孩子,或者使用了错误的指导方式,给孩子带去了巨大的伤害。
也许正是这种伤害,才酿成了这不幸的一幕......
如果人们不能敬畏孩子,始终用成年人视角去教育孩子。以这种方法教育出来的孩子,往往是被扼杀了天性和灵魂的。
而这,真的是我们希望的儿童教育吗?
作者简介:西门君,前《跑男》一二季现场导演,《我的才华不是拿来取悦你》作者。公众號《西门君不吐槽》。关注我,毒鸡汤管够。商务合作请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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