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言乱语集】(4)20190315YS
导语——今天说说“3·15”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
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督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截止2019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已经举办29届。』(以上资料源于网络)
以下为正文——
说到“3·15”,大家都知道央视的“3·15”晚会。每年一到这个时候,恐怕是所有商家企业老总们最神经质的时候,因为“达摩克里斯之剑”不知道会落在谁家的头上,正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现在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却已经到了关系到我们生死存亡的时刻了,每天都是“3·15”,这话听起来好像很和谐,但是这又是多么的无奈啊,百姓们想好好活着的愿望难道就这么难吗?!
谁要为百姓们的食品安全背书?我们在拭目以待!
【胡言乱语集】(4)20190315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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