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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初中了(3)

上初中了(3)

作者: 韦凤凰 | 来源:发表于2017-06-06 15:24 被阅读0次

    上初中的时候,非常流行港台文学,最受欢迎的是金庸和琼瑶的作品,只不过男生更偏好金庸,女生更偏好琼瑶。而我,既被同学们称为“假小子”,男女通吃,不管是金庸还是琼瑶,自然都来者不拒。

    一次偶然在舅舅家的柜子里发现了一套四册的〈笑傲江湖〉,仿古装本,竖行排版,翻页从后至前,我居然也不嫌不便,津津有味地一气看完,为此在舅舅家很是呆了几日。天下的小孩子,尽管小时候都喜欢赖在外婆家,但稍微大了几岁,就不愿走舅家了,我也一样,这回如此肯给面子,不容舅舅不受宠若惊。

    我从小就很喜欢阅读。我家隔壁是个半边户,男主人在镇上供销社工作,为他家孩子订了〈儿童文学〉、〈少年文艺〉、〈连环画报〉等刊物,为了贪看他家的书,我经常在他家里流连忘返,夜不归宿。小学三年级,大姐初中毕业辍学回家,带回了几本大部头,也被我偷偷地一气看完。

    爱看书本不是坏事,但某种意义上来讲,也不算好事,尤其是对于我这种出身贫寒的人来说。寒门子女应该将谋生作为人生第一要务,甚至有时不仅要谋自己的生,还得谋家人的生,背负着改变家族命运的重任,这书一读多嘛,难免就多了些莫名其妙的“小情怀”,这些“情怀”不但与谋生要务毫不相干,相反让人变得有点不接地气,从而大大有碍于谋生。

    可惜我一直到今天才明白这番道理,当时可只知道一门心思地如蝗虫般拼命搜罗一切能搜罗到的带字的书,也不管它什么内容、适不适合,捡到篮里就是菜,囫囵吞枣地先吃进肚里再说。

    琼瑶的作品虽然看得多,但除了记得人名都很文艺、细节都很唯美、故事都很脱俗以外,竟然一部都记不起了。倒是〈笑傲江湖〉的桃谷六仙,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看书速度很快,一目十行可能做不到,一目三行可是毫不费力,但每当桃谷六仙一出场,我就放慢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细看,看到他们缠夹不清的对白,总是乐得咯咯直笑。若是有一会没他们的戏份,就会暗自期待,那六个人怎么还不出来?

    除了桃谷六仙,〈笑傲江湖〉留在我记忆里的还有任我行、向问天等人名,这些人究竟是什么身份现在已完全无法记起,但他们的名字从第一眼看到起,就深刻心底,历久弥新,以至于三十年过去,今天上大学的女儿问起金庸时,我仍然能脱口而出这几个人名。

    如果说我对桃谷六仙的喜爱,是出于小孩子喜欢热闹的通性的话,对任我行、向问天等人名的记忆,也许则可以看作是,我对豪放、不羁、旷达、洒脱等品质的独特审美偏好以及热爱自由这一根本价值观的早期体现了。


    学校当时也像模像样组建了学生会,我由于成绩优异、表现出色,以一身而兼学生会副主席、学习部长两份要职。

    后来,似乎是体育部长辍学了吧,导致这一职位空缺了很长一段时间。学校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很是苦恼。见老师们为此烦恼,我主动请缨。老师们虽明知我一介女流,未必适合这一职位,但苦于再无良策,也只得死马当作活马医,任我“牝鸡司晨”地去驰骋一回。

    没想到组织晨练、领操、维持课间操秩序,我居然都拿下来了,还干得有模有样。这下,素来喜爱我的老校长又来劲了,主席台上的晨间谈话里,我又成了场场不落、万里长城永不倒的表扬对象。


    初二那年,我们家乡有一种叫苎麻的农作物突然“洛阳纸贵”,供不应求。

    父亲和乡邻们先是直接出卖生麻,后来听说将生麻加工成精干麻更合算。于是,家家户户都转型为精干麻加工厂。整个村镇,上至耄耋老人下至冲龄稚子,全部投入到制作精干麻的致富大业中去。

    老人们还好说,有为儿孙们发挥余热的热忱打底,自会自觉自愿地投入到这一致富大业中去。孩子们呢,玩性重,新鲜劲儿一过,哪里肯老老实实地重复枯燥的劳动呢?于是,家长们为了充分利用孩子的劳动力,少不得给孩子们一点甜头,以此刺激他们继续干下去。

    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到我人生的第一笔零用钱的。

    那天,父亲要我和二姐各挑一担精干麻去镇上卖,承诺卖出的钱整的交二姐带回,零头可以归我。

    我身上立即充满了无穷的力气,健步如飞地挑了那担麻来到镇上。

    镇上,商人们对麻的需求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相邻的收购点有好几家,互相争抢货源。我和二姐一出现在镇上,就被一个收购点的商人拉到店里,近乎抢般接过我们的麻上磅过秤,再眼也不眨地立即给我们点出蓝荧荧的票子,丝毫顾不上检查我们的麻是不是包了石头、浸了水。

    我和二姐带来的那堆“麻、石头和水”的混合物卖了22块钱。我忠实履行父亲的吩咐,自动拿了那2块钱的零头,把扁担和绳子丢给二姐,一阵风似跑回学校。

    从不敢朝学校小卖部多张望一眼的我,这回大摇大摆地出现在门口。我像孔乙己一样,财大气粗地“排”出两文大钱后,却站在柜台前犯了难。小卖部的每样东西,在我看来都很好吃,我该买什么呢?

    犹豫的过程并不困难,我随便点了几样,由着小卖部师娘尽这两块钱统筹就是。生平第一次吃到“非自产”零食,我幸福得连班主任老师对面走过,都忘了招呼。


    那时候的农村,上初中的女生不多,女生寝室一共只有三间,一个年级一间。床是粗糙的木板钉成的上下铺,根据学生身体壮实程度,指定两人或三人共用一铺。初一的时候年纪小,调皮,为了给大家表演翻跟头,我还曾经从上铺跌落过一次。

    最后一学期了,临近中考,天气越来越热。女生们吃住洗漱都在内的大统间里,热气腾腾,蚊蝇飞舞。为了备战中考,我提出去离学校不远的二姐家住。

    二姐家就在学校下面的一个大村子里。

    每天下晚自习后,我努力地给自己壮着胆,大声唱着各种各样的歌儿,在漆黑的夜里,强忍着头皮上的发麻和往身后看一眼的冲动,一路飞奔,一直到看到村子里的灯火才敢慢下脚步。

    二姐彼时仍与公婆同住,且第一个外甥已经出世,属于她们的不过也是一间房、一张床而已,我又能睡在哪里呢?

    乡下嫁女,嫁妆里总少不了两个大大的红漆木柜。这两个木柜,既能装粮食又能放衣物,在讲求实用的农村来看,简直就是居家必备、备嫁精品。

    我就睡在那两个大木柜上。

    说起来我和这木柜还挺有渊源。

    给二姐打嫁妆的时候正值假期,我每天在家围着师傅们看稀奇。那天,漆匠师傅给木柜上完底漆后,脑洞大开,咱不循俗画花了,不如你来给写几个字?

    看稀奇归看稀奇,这嫁妆乃千秋大业,关系着二姐一辈子的幸福,可不敢胡乱造次,我拨浪鼓般摇头。

    你这在旧社会,抵得上个女秀才了,写个吧!

    架不住漆匠师傅的怂恿,回头看看父母,似乎也没有反对的意思,我有点动心了。

    写什么呢?自己那一手鸡爪子般的字,上得了台面吗?有了,我灵机一动,想起才学的英文谚语“no pains, no gains”。嘿嘿,这个嘛,别人连内容都看不懂,书法水平么,谁还多得上嘴。

    多年以后,外甥结婚,我去二姐家喝喜酒,怀着得意的心情去瞻仰自己当年的杰作,才诧异地发现,粗心如我,竟然将pain和gain的位置写反了。咳咳咳,两个外甥好歹都上了大学,居然没看出来?


    终于要中考了。

    学校杀了猪,给我们毕业班的学生加餐。大块大块的猪肉放在大锅煮,我们端着碗排着队,每人分一大碗。我一直向往的梁山好汉们“大碗吃肉、大碗喝酒”的人生理想实现了一半。

    校园里飘荡着少见的肉香,每个人嘴巴都油油的。可惜我嫌肥腻,下不去口。正踟蹰间,二姐来了。

    二姐是来给我“送温暖”的,毕竟是决定我人生命运的中考么,做姐姐的总得表示一下关心。

    这“温暖”其实就是一盘炒黄瓜和一盘炒瓠子。

    学校食堂平时只管饭,不管菜。我们吃的菜都是一周一次从家里自带的咸菜,冬天还好,夏天气温高,就是咸菜,也保存不了一周,经常是吃着吃着就发霉了。发霉了也没关系,我们会抠着中间没长霉的地方吃,旁边霉了的就让它霉去吧。

    与整个初中阶段的日常饮食相比,二姐的黄瓜和瓠子不说是“珍馐”,也算是“佳肴”了。

    许是这“佳肴”的力量吧,我在中考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顺利考上了中专,跳出了农门。

    父亲一生劳苦,深知惟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坚持让他的四个孩子都念书,无论男女。偏我家三女一男,父亲的举动很是令旁人不解。亲朋们都劝,儿子也就罢了,女孩是别家的人,费那劲让她们念书干嘛?父亲不为所动,坚持要我们念下去。

    天可怜见,父亲过人的眼光和毅力果然有了回报,我成了我们村子里第一只“凤凰”。

    初中毕业在学校河边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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