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时候是一个蠢萌的货,简称“蠢货”。上学那会儿老师或大人讲的什么“礼貌”、“规矩”“好人”、“坏人”等等这些概念,当时在想大人们到底再说什么?长大后自以为常用这些概念,就以为懂了这些概念,在午夜梦回时真的了解什么是“成长”、“奋斗”、“道德”等等概念吗?
像我这样满脑子浆糊,分不清概念的人,永远都不会把“想要”、“喜欢”、“成瘾”这三者联系在一起。
有一个非常硬核的解释“想要”和“喜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想要”是脑中多巴胺控制,是一种奖励机制。因此 “想要”的定义:你在追求这个东西,得到它,会让你感到快感,它是你行动的回报和奖励。而 “喜欢”是脑中前额叶控制,因此 “喜欢”的定义:这个东西本身给你带来了快乐,你在享受这个东西。
一个暴饮暴食者看到食物“想要”吃,忍不住去吃,吃饱了还不满足还要继续吃。具体吃这个食物质量怎么样,够不够美味,并不讲究。这不能叫“喜欢”吃。而美食家可能吃的不多,但吃得很讲究,在乎细微的差别,很享受这个食物。这才叫“喜欢”吃。
比如打游戏,如果玩游戏让你快乐,在游戏中体验剧情的跌宕起伏,欣赏场景之美,感受团队合作的队友之情,享受胜利的兴奋。还是这个游戏已经让你感受不到快乐了,你打得头昏眼花,那些场景你已经经历过无数次,那些宝物你早就熟悉了,但是随机性和多巴胺让你就好像赌博一样,每次拿到战利品还想再拿,游戏已经不是在为你服务而是你在为游戏服务,甚至连平时更喜欢做的事儿也不去做了。
上述情况哪个是“想要”、哪个是“喜欢”、哪个是“上瘾”?
上述第一种情况是“喜欢”,第二种情况“想要”的太多以至于“成瘾”。
因此 “成瘾”的定义:“想要”的程度已经增加了许多,而“喜欢”的程度没有增加多少。
你真的“喜欢”鞋柜摆满的鞋子?还是只是“想要”得到它们?
年前很多人给自己设定读书的目标,到底是“喜欢”读书,还是“想要”达成读书的成就?
对于在底层生存挣扎的我来说,错把“想要”当“喜欢”,而这就是悲剧的开始。
我喜欢…… 不,我只是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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