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遵义”流浪狗撞伤老人“一案终于结案,投喂者万某当庭兑现赔偿4万元达成和解。
这样的审判结果让爱狗一族心凉,如果关爱流浪狗都成了错,那无辜的狗应该怎么办?人又该如何自处?
我们先回顾一下这个案件。
去年9月20日,家住遵义市正安县的60多岁居民昝某,前往正安县农贸市场买菜。在回家途中,路边突然跑出一条黄色土狗将他撞倒,并导致昝某摔伤。
经入院治疗后鉴定,昝某右侧多发肋骨骨折,达十级伤残。昝某家属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这条土狗原系流浪狗,但住在附近的居民万某,长期向该土狗投食喂养。
直到今年四月,这场案件才得到终审判决:万某赔偿4万元赔偿款。
4万元,对于 一个农村家庭而言,并不是小数字。实际上在最初的判决结果中,法院判令万某赔偿昝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只是这个数字实在是太过庞大,万某申诉,才最终判决4万元。
我相信每一个喜欢狗、养狗、还有那些长期喂养流浪狗的善良的人,都会格外关注这一则新闻。
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不只是狗的主人要对狗伤人承担赔偿责任,狗的饲养人,管理人依法也要承担责任。
白纸黑字摆在这里,法院的判决,没错。
可是,帮助流浪狗难道就有错吗?
2014年,沈腾在春晚上演绎的小品节目《扶不扶》,引发网友热议。
看到跌倒在地的老人,扶一把,是善;不扶,是怕。
怕的不是别的,而是被扶起来的老人,到底是碰瓷假摔,还是真的倒地。
印象很深的一条留言,是这样写的:
我想扶他们,但是不敢。我想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如果有一天我的父母也摔倒了,路过的人跟我有同样的想法,那我的父母该怎么办?
这是社会的悲哀之处。
用人心惶惶来说,一点都不夸张。
流浪狗呢?救不救?
好心喂它食物,给予它一个稳定的生存保障。
可是忽然有一天,命运送了你一个大礼——这条狗伤了人。
而作为长期饲养的你,却要负全责,到时候该怎么办?
十级伤残,是有一张赔偿表格的。
定义明确讲,十级伤残包括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老人是无辜的,狗也是无辜的,而喂养者更是感到无辜。
那么谁有罪?
我不知道该怎么下定论。
最后说一点实际的。
关于流浪狗,我们救,还是不救?
我的答案一直很明确:救。
但是救,也要分方法。
如果你遇到的狗狗是一只幼崽,恰巧你又希望养一只可爱的狗狗,那么你可以将它收留,成为家里的成员之一。
我们看这个案件,流浪狗之所以能伤人,归根结底是因为它是流浪狗。
如果它有家,并且出门保证牵绳,那么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就无限趋近于零。
如果你遇到的狗狗已经成年,它不喜欢拘束的生活,可以接受你的投喂却不能接受被锁链困住的日子,甘愿流浪。那么,我们只需要联系当地的流浪狗收容站。
在那里,它很开心,你也会很安心。
我是洛宝儿,一个爱狗如命的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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