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全集当中有三篇关于他对婚姻的论述。这三篇文章主要是抨击了中国旧式婚姻的一些问题。
全集将三篇不同时期的关于婚姻的文章放到一起,按上 中 下分述。
一篇论述的是婚姻需由他人作主,强逼成婚。
文章有一个举例,叫做等儿媳。
这等儿媳的规矩,是因 没有儿子, 就 娶 下 一位 媳 妇 , 等 着 儿 子 。 若 是 等 到 二 十 多 岁 儿 子 还 不 来 , 那 媳妇才可以择配他人,算是开笼放雀了。最可慘的是那媳妇一直 等到十八九岁,那儿子到来了,只是“ 十八岁大姐周岁郎”,那 媳妇也少不得守十几年青春活寡,才能够成亲婚配。
第二篇论述了三种:第 一桩是淘 气的事,第二桩是伤心的事,第 三桩是受罪的事。
这闹新房的陋习,近年还是存在,并往往成为网上热点。
书中说:有 “闹新房” 的规矩,更是可耻得很。成婚 三日以内,不分尊卑长幼亲疏内外的人,都可以想些新鲜奇怪的 法子,来糟蹋新人。那 一班表弟兄和同学的朋友们,更是要拿烟 送茶,捏脚看手,胡行乱语,无所不至。可怜那新人任人怎地糟 蹋,只得合着眼,低着头,半句话也不能说,好像犯了什么大法, 应该任人凌辱的一般。我们中国人,平日很讲究什么规矩礼法, 到了这闹新人的时候,无论什么人,都可以跑进来轻薄一番,真 真有些不雅。大家反是相习成风,不以为怪,不知道那做新人的 真是受罪不浅了。
第三篇讲了 婚姻的不平等。
说:我们中国的律例,女子不好,男子虽有七出的权利, 男子不好,却没说女子可以退婚,这不是大大不平的事吗?天生男 女 都 是 一样 , 怎 么 男 子 可 以 退 女 人 , 女 人 就 不 可 以 退 男 人 呢 ? 岂 是 女 子天 生 的 下贱 , 应 该 受 男 子糟 蹋 的 吗 ? 男 女 不 合 式 都 可 以 退 婚 , 这 是 天 经 地 义 , 一定 不 可 移 的 道 理 了。 我 们 中 国 还 有 一样 坏 风 俗 , 说起来更是可恶得很,女人死了,男人照例可以续弦,人人不以为 奇。男人死了,女人便要守寡,终身不能再嫁。
这样的文章现在看起来还是非常有力度。写法上值得学习。
里面列举了一些安徽地方的特有的旧俗,如 等儿媳,也可以作为研究中国婚姻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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