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未再见过秋意浓,这让我这个秋日生的人深感遗憾。
印象里故乡的秋天,长得很,早早得天开始转凉,南方鲜少的几种不常青的树也带着草地开始转黄枯萎,这黄色却并不难看,衬托着广阔的稻田和劳作的人们,以及在我记忆里快要磨灭的一点点孩童嬉笑声。那时候,我还能体会到秋高气爽的含义,金黄的菊花开得漫山遍野,总是能让人想起“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这诗。随处可见的小土房贯穿我的童年,人们静静的在院子里走两步或者待上一个下午都能深深地爱上秋天。小时候的我不爱出门,但在这样枫叶掉落满地的风景里,我总要出去踏一踏秋,御寒的薄布鞋就沾满了秋叶的气息。
秋天的天空比夏日来的更加广阔无垠且遥不可及,万里也并非无云,间或有那么几片,形状比小学课堂里所造的句子更加丰富离奇,白白的,像棉花糖,蓝色的,就像想象里的大海。太阳也不似夏天的那般灼热的像伸手可及,它就一动不动的待在空中,阳光洒下来,不是月光的皎洁清爽,像极了微微发出灼光的红玉石。秋日里,沉默地看着白云飘过太阳,也是能持续一下午的幸事。就悄悄地,望着太阳,看它像沉着的大人丝毫不受调皮的云朵的影响,而我,不经意才发现它将落西山了。
飒飒的秋风只在我脑海的记忆里吹,这也是我失去故地春夏秋冬后为数不多的画面。小小的我还不知道“一叶知秋”、“却道天凉好个秋”等等,整天念叨的是“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而现在,在走起来唏唏嗦嗦的林子里漫步一回,我都要欣喜半天时,才真算是懂得了杜牧的情怀。
到今时今日,我失去了秋天。我经历着的秋天,在高楼大厦的街道上,天一放晴,处处闷热得像个蒸笼,若是有点风雨,又似入了冬,寒风瑟瑟的,刮得脸生疼。这秋天是受了全球变暖的影响罢,冬日因气温过高不再有雪了,这将寒天湿地的日子拉得很长很长。从秋起,到冬渡,大雨小雨从不间断,春雨绵绵也不再特殊,冬天里连续下几个月雨平常的不再让人惊奇,似牛毛,似花针之类也消逝在遥不可见的屋檐上了。
故乡从此只有冬夏,再无春秋,是对我的想念的地方的最好描述了罢。而我,何日又再能见到秋意浓呢?
(一年前的文了,似乎命里的此时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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