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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法——读《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四大法——读《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作者: 十年一觉扬州梦_a7f1 | 来源:发表于2020-04-19 22:29 被阅读0次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约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在天地存在以前,就有一个东西浑然而出。它无形、无体、无声;既看不见,摸不着。他不生不灭,独立长存,而永不改变;周行天下,不觉倦怠,而它无所不在。世上的一切事物,莫不靠它才能生生不息,它可说是万物的母亲了。

    这样玄妙的东西,我实在不知道它的名字是什么,不得已,只好叫它“道”。如果要勉强给它起个名字的话,也只能称它为“大”。大到没有极限,便不会消逝;没有消逝,才称得起远;虽然远,却仍能自远而返。

    所以说,道是最大的;其实是天;再则为地;次责为王。宇宙中的四大,王也是其中之一。但这四大显然是各有范围,各有差等。人为地所承载,所以人当效法“地”;地位天所覆盖,所以地当效法天;天为道所包含,所以天当效法“道”;道以自然为归,所以道当效法“自然”。

    引语:

    大道,在老子这里是一个绝对体,独一无二;同时又是一个变动不居的存在,周流不息,但不随运转变动而消散泯灭;大道,没有声音,没有形体,人不可得,因而只能勉强给它一个定名;大道像母亲一样“生产”出天地,在时序上先于天地而存在;道体的运动是不息的,又是循环往复的,终究会回到原点——这是一切事物的根由;大道高于一切,在广度深度上无可比拟。

    混成、浑朴是大道存在的一种状态,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境界。这是智慧的老子指示出来的后来成为一个中国文化发展尤其是审美领域的方向。在老子看来,宇宙之内有所谓的“四大”:道、天、地、人。这四者之所以能够放在一起,就是因为它们是相同的实体,是可以贯通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这三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原则上的不同。大道具有超越性,不在人的经验世界之内,但并非就超越时空,人永远不可去对它加以体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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