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突发奇想又把《活着》找了出来,从头开始读了起来。
虽说以前读过两次这本书,可这一次竟像是第一次读一样的新鲜。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只有这次我才领悟到了作者余华对这篇小说的精妙设计之处。对经典的正确阅读方式应该是像今天这样,既看到了热闹,也看到了门道。这样才不枉费,我们作为一个写作者对经典的热爱。
作者在一篇序言里写到,自己在写这篇小说时,最初是用旁观者的角度来写福贵的一生的,可是他发觉困难重重,根本难以为继。一天他突然从第一人称的角度,试着让福贵来讲述自己的生活,于是奇迹出现了。
作者在回答一个读者的提问时阐述他这种写作手法对于《活着》这本书的重要意义。读者问他,在作品中他想讲述的是生活而不是幸存,这两者的界限又在哪里呢?
作者说:“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我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富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它讲述的是生活。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富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
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作者说的这种微妙的变化。从第三人称难以描述出来的感受,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却能十分地亲切自然地陈述出来。读《活着》这本书时是这种感受,我自己写作时也有这种感受。
我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截止目前已经经历了三次修改,修改的最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在表述方法上陷入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选择困难。
初稿我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可由于小说时间跨度过大,这次采用第一人称的人物无法担当起文中的灵魂人物的重任,无法串起所有的故事。
于是,因感觉表述不到位,我转而又选择了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述。可选择这个视角后,我发现自己的故事重心转移了。为了充分表现这些视角人物,很多原本戏份不多的故事权重不得不加重,从而主角像是被湮没了一样不再突出。这又一次让我陷入到了困难之中。我不止一次地问自己,原来十万字的小说眼看现在写到了近二十万字,这些是必要的吗?
写小说我是很严肃的,我不想为了写而写,更不想为了字数而写。反而,我想用最少、最精炼的文字,表达出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即可。
这次重读《活着》,一下子让我有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也许第一人称视角就是对的,只是我的第一人称视角人物选择错了而已。
这也是长篇写作中的一个常见的现象吧。表述角度的“我”和真正的的主角之间的关系处理,只有处理好这个关系才能给故事一个好的展开视角和若干个鲜明立体丰满的主角形象。
写长篇不易,写好一个长篇更不易。对于新手来说,不断地修改、锻造语言的表达是写好的第一步;不断地阅读经典,在同类型的经典中汲取营养,才是写好小说的根本保障。
对经典的正确打开方式应该是像今天这样,既看到了热闹,也看到了门道。这样才不枉费我们作为一个写作者对经典的热爱,这也是向经典致敬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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