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钱穆先生的了解,始于多年前购买的一本书《晚学盲言》。这本书是他晚年身患眼疾之后,以八十六岁高龄口述而成,全书成稿之时,老先生已九十二岁。不说书之内容,单就老先生这一份恒心毅力,就足以使后来者汗颜无地。
然而,以我当年的阅历和心境,竟是无法将这本书读完,就好像一个顽皮的孩子站在一座巍峨沉默的大山脚下,始终不能鼓起勇气去费力攀登。于是,我将其藏在书架里,等待着某一天条件具备的时候,可以再次把它翻开。
今天我要说的是钱穆的另外一本书:《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这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在三联书店2012年版本中,它只有32开,181页,9万8千余字,任何一个普通的阅读者都可以在一天,甚至半天的时间里将一本这样的小册子读完。
当然,用字数来衡量一本书的价值是不科学的。《道德经》只有5千字,但是它对中国人的影响,怎么形容都不为过。真正的大咖,善于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来记录精妙深刻的道理,用浅显直白的语言传达繁杂艰深的内容。在我看来,《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这本小册子,无疑是二者兼具的上品。
这本书的诸章节,其实是钱穆先生在不同场合的演讲稿,分开可以独立成篇,合在一起则又是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整体。钱穆先生以中国历史上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为代表,系统介绍了它们的政府组织、官僚制度、财税制度、铨选制度、兵役制度,并分别考察了其中的优劣得失,从而将整部中国政治制度史串连起来,脉络分明、源流清晰,更重要的是文字浅白,稍有一点文史基础的人都可以轻松读懂,从而对中国政治制度的沿革变化、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有一个大体上的掌握和了解。
为什么只举这五个朝代呢?钱先生认为,这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五个朝代,大体上便可以代表中国历史之全进程。三代留存下来的史料太过缺乏,春秋战国是战火纷飞的乱世;秦是中央集权制度之始,然而作为一个统一国家存在的时间太短;汉基本上全面继承了秦的制度,因此秦汉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考察;唐、宋、明、清,都是统一稳固的王朝(宋朝未能全部控制中国传统上的疆域,可视为一特例),其政治制度既有自身的创造,也有对历史的继承;夹杂于其间的分裂时期,则无足道哉。
钱穆先生反对把中国历史看成是专制和黑暗的历史。他在《国史大纲》的序言中说,“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这种“温情与敬意”,在《政治得失》一书中也处处体现出来。在他看来,一朝一代之政治,必有适合彼朝彼代之需求,今人对历史的评价,不能脱离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环境,正如他在“汉代经济制度”一节中写道:“我们此刻要讨论历史制度,全该注意当时的历史传统与当时人的历史意见,作为主要之参考。不该把我们的时代意见来抹杀当时的历史意见。”亦即,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身处一种更为先进的政治制度之下,但是也不能将过去全部否定。人类历史本来就在不停的发展和变化之中,将曾经的发展阶段一概斥之为“专制黑暗”,无疑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历史虚无主义。
比如说中国历史上皇权与相权的关系问题,钱先生即认为,“拿历史大趋势来看,可说中国人一向意见,皇室和政府应该是分开的,而且也确实在依照此原则而演进”。这就与我们通常所接受的历史教育大不相同。我们通常认为,中国封建社会是高度专制集权的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切权力均掌握在皇帝手里。
然而实际情况却没有如此简单。比如说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中书省负责拟制、颁布皇帝诏书;门下省负责对诏书内容进行复核,如果反对,可以将原诏书批注送还;尚书省负责执行诏书,其下属又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等于是具体的执行部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关键的问题,即皇帝的权力并非是不受限制的:首先,皇帝的命令必须以诏书的形式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的书面文件;其次,门下省的存在对诏书构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从制度设计的层面上,皇帝的命令必须经过中书省和门下省的认可才能够到达尚书省得到执行。从这点看,皇权和相权有比较明确的权力界限。当然,这种界限的维持有赖于皇帝个人的道德操守和自我约束能力,皇帝本人也仍然是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的特殊存在,这种制度和近现代的民主政治制度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但是皇权终归还是受到了制约,正如钱穆先生所说,“它也自有制度,自有法律,并不全由皇帝一人的意志来决定一切的”。
钱穆先生的另外一个观点,则是认为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决不可盲目照搬。按照我的理解,政治也是文化的一部分,它根植于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中,带着这个民族独特的气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定是经过多年的积淀和探索,才能建立最适合自身的政治制度,而不顾实际盲目照搬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一定会水土不服,上吐下泻。比如钱穆先生探讨比较中国传统上的“贤人政治”和西方“民主政治”之不同时就说,“中国政治上的传统观念,对一意见之从违抉择,往往并不取决于多数,如西方所谓之民主精神。而中国人传统,则常求取决于贤人。春秋时即有“贤均从众”之说(见《左传》)。哪一人贤,就采纳哪一人的意见,假若双方均贤,则再来取决于多数。贤属质,众属量,中国传统重质不重量。中国人认为只要其人是贤者,就能够代表多数。不贤而仅凭数量,是无足轻重的。”至于“贤人政治”与“民主政治”到底孰优孰劣,恐怕还是要看其是否适应本国的实际情况。
当然,历史是发展的,制度也应当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调整变化。以遴选人才为例,从汉代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一直到隋唐及之后的科举制,一直处于变化和调整之中,这既是古人关于选人用人思想观念和认知上的不断发展的结果,也是历史条件、历史环境不断变化的必然要求。
在全书最后的总论部分,钱穆先生谈到历史的作用:“讲历史,更可叫人不武断。因事情太复杂,利弊得失,历久始见,都摆开在历史上。知道历史,便可知道里面有很多的问题。一切事不是痛痛快快一句话讲得完。历史终是客观事实,历史没有不对的,不对的是在我们不注重历史,不把历史作参考。”学好历史,便可叫人不武断,对某事某物不再简单地下结论,如果暂时看得不是太清楚的,不妨摆上一段时间,时间长了,自然可以看出利弊得失。更重要的是,我们赖以生长的这片土地,我们身上所传承的基因,决不能轻易抛弃和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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