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圣经中的普救章节,最能为阿民念派做较合理的辩护。最常被引用的三处经文是彼后三章9节:“(神)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提前二章4节:“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与提前二章5—6节:“……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
关于这些经节,我们一定要记得以前所说的,神乃是天地间绝对至尊的统治者,我们决不可以为他会愿意或努力去作他知道但他不想作的事。对神而言,如果他那样做,他的作为就显得不智,既然圣经告诉我们有些人将会失丧,那末彼后三章9节的意思就不会是神真正地希望或是努力要救所有的人。如果世上每个人都会得救果真是神的旨意,那末世上就没有一个灵魂是失丧的。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罗九:19)
这些经节只是教导我们认识神的仁慈。当一个儿子不得不痛苦地接受父亲的惩罚时,父亲绝对不会因此而感到高兴;同样地,神更不会乐意看见他所创造的人类受苦。在经文中“愿意”这个字的涵意,与日常生活谈话中所说的不同,有时它意味着“渴盼”或“希望”,有时又有“命令”或是“意欲”的意思。一个公正的法官不愿意渴盼任何人被处绞刑或监禁,然而他仍愿意(宣告判决)犯罪的人受惩罚。同样的道理,有时一个人可能为了某种充足理由,宁愿失去一只手或一只脚,或是把一只眼睛挖掉,虽然他自己绝非渴望如此。
阿民念派者坚称彼后三章9节中所提到的不愿有“一人”及“人人”,指的是所有人类,这当中并无例外。然而,首先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先看看这些字是对谁说的。在彼后一章1节中,我们可发现这封书信所传达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人类,而是基督徒:“……给那因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之义,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心的人。”同时,在接下去的经文中(彼后三:1),彼得称那些他所写信的对象为“亲爱的”。此外,如果我们不仅仅从下半节经文来看,而能从整节经文中探讨,就可发现:这节经文最初的用意,根本不是论及救恩,它提的是耶稣再来的事!这节经文开头提到:“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所应许的又是什么?在第4节中告诉我们:“主要降临的应许。”这里所论及的是他的再来,他将要再来审判世界,恶者将被丢到火里,永远沉沦。故这节经文中论及的是有限的群体。它提到神“宽容我们,”
在他的选民中,由于尚有许多人未重生,而这些人亦尚未认他们的罪。我们可将第9节经文诠释如下:“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我们,不愿我们当中有一人沉沦,乃愿我们人人都悔改。”
关于提前二:4—6中说:“他愿万人得救,明白真道……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在这两处经文中,我们几乎不必特别指出,在圣经当中“万人”这词汇有各种不同的解释。通常我们都将其解释为:指各样的人,不加区分——犹太人和外邦人,奴隶和自由人,男人和女人,富人及穷人,而不是指每一个人,无一例外。同时,在提前二:4—6中也很清楚的阐释了这样的意思。经过许多的世纪,犹太人除了一些少数的人外,都与神的救恩无份。他们变成全世界最具浓厚民族主义的色彩,并最偏狭的民族。他们并不认为其所处地位乃是在所有世人前的神的表率,反倒将那些祝福全归他们自己。甚至连早期的基督徒也都有类似的倾向,将传弥赛亚的使命独具为己任。有关外邦人蒙拯救之事,的确是项奥秘,这是其他的时代所不曾了解的,(弗四:6;林前一:27)。
法利赛人如此坚持自以为义,因此他们称外邦人为不洁、低俗、罪人、甚至称为狗;并且认为和外邦人有任何来往或相交,是于法不合的(约四:9;徒十:28;十一:3)。一个正统的犹太人去到市场的地方和外邦人接触后,他就认为是不洁(可七4)。彼得向罗马意大利营军官哥尼流,及聚集在他们家的那些人讲道之后,受到耶路撒冷教会严厉的谴责,但是当他们听了彼得讲完道之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却几乎可以听见他们发出惊奇不已的声音说:“神把悔改得生命的机会也赐给外邦人了。”(徒十—:18)这项真理在那个时代的确有必要以极强烈的字眼来加以强调。保罗要向万民作见证(徒二十二:15),意思并非向世界上的个人,而是对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视同仁地把福音传给他们。用“万民”这字眼,跟个人一点关系也没有,乃是泛指所有人类。
我们提到施洗约翰在可一:5中所发生的事时:“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我们知道并非每个人都有那样的反应。我们读到彼得和约翰在美门口医治瘸子的故事时,“百姓都看见他行走,赞美上帝。”另外,耶稣也曾告诉他的门徒,他们要“为他名的缘故,为众人所恨恶”(路二十一:17),同时耶稣又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向我”(约十二:32)。他当然不是说人类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这样归向他。他真正的意思是说犹太人和外邦人,包括不同国家、不同种族的人都要一起归向他。我们也的确看到事实正是如此。
林前十五:22“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这段经文常被阿民念派引用来证明无限及普世的救赎。”这段本是保罗有名的复活讲道中的一段,从它的上下文很清楚地告诉我们是谈到将来复活的生命,而后,当主再来时,属他的人也要进入他们复活的生命里。保罗的意思是:到那时,复活的生命要变成一个事实,然而并非对所有的人都一样,唯有那些住在基督里的人才能成就。这一点由一项众所皆知的事实——步亚当后尘的族类,他们的行径就必与其元首和代表者亚当相同——清楚地描绘出来。保罗所说的结果是:“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故22节既不是谈到过去,也不是说现在,而是关于将来。可以说它和阿民念派、加尔文派的论战,一点关系也没有。
还有其他两节经文也常被引用来卫护阿民派的主张,即启三章20节:“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和启二十二章17节:“……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这是一般性的呼召达到所有的人,这不仅能,而且通常的意义就是圣灵发出超自然的力量使他们重生、更新时,激起每个人都有蒙拯救的需要。但是这些经文,是他们自己采取的,却未能深思熟虑到本篇文章一直强调的一个真理,就是那堕落的人灵性已经死了,如此的人正如那堕落的天使和魔鬼,再也不可能来回应神的呼召。堕落的人已死的灵性,就如拉撒路已死的身体,只有当耶稣大声呼叫:“拉撒路,出来!”有了这能力,拉撒路才能出来。另外一件事是耶稣与一个法利赛人叫尼哥底母的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又有一次,耶稣对法利赛人说:“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为你们不能听我的道”(约八:43),除了神的恩助以外。没有人能听见神的呼召,或是发出自己的意愿而能进入基督的里面。
说基督为“所有的人”死,在羔羊的宝座前,歌颂救赎的诗歌里已宣告的很清楚:“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启五:9),常常“所有的人”这个字必须解释为:所有被拣选的人、他所有的教会,那些天父赐给神子的所有人;就如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约六:37),但并不是属于全体的所有人和每一个人。救赎主将从人生的各层面中来组成这全体,即有君王和农夫、富足的和贫穷的、被奴役的和自由的,有男性与女性,有犹太人和外邦人,所有国家和民族的人民。这才是圣经里真正的普救主义(万民得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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