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才发现,站在别人角度想问题、共情能力、善良这些看似温暖的词,其实是对当事人在社会上的惩罚。
前面几天看到一个穿得极其邋遢的中年男人,胡子拉碴,大冬天的就裹了一件春装外套。看到他的人都觉得自己身上开始发冷。可我总是不断的泛滥我的怜悯,我脑子里会涌现出给他衣服穿,给他买点吃的,这些想法对于我来说是一种随处可见的呕吐物。我觉得这种并不珍贵,它是人类最卑贱的想法。
这个人转身又开始骂骂咧咧的说脏话,他会粗鲁的大声骂爹骂娘,他会对他老婆大打出手,他会不管他自己的儿女。
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为什么要他们加上“可怜”这个名词?他是罪有应得,他是可怜的,那就是有一部分是值得同情的。可为什么又要去做可恨的事情?让我们局外人情感纠结矛盾。
我讨厌我自己会自动散发的情感,是不受我控制的情感。
我会在吵架的时候哭,我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难过一晚上甚至几个周,我的情感情绪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自己冲了出来,我会大笑,会哭,会生气,会同情……可我并不想这样子。因为我内心的理智很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可皮肉表面的我很难控制。
闭眼、睁眼我可以做到。可不想,不乱想,我真的做不到。网上说:喧闹任其喧闹,自有我自为之,我自风情万种,与世无争。可以嘛?能做到吗?答案是否定的,人生在世,与世链接,就像木偶上面的线提拉着我,我怎能没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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