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儿童保护工作者,时刻关心如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这不,好消息来了............
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增设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一举措,以及紧锣密鼓修改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有望更好适应时代特点,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不久前发表的《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中,专门列举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利。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而言,早在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就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少年刑事案件起诉组”,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如今,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下,“儿童利益最大化”这一司法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并落实到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和诉讼全过程,未成年人的保护网正在越织越密。
近年来,在校园霸凌事件、未成年人被侵犯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尤为突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其外在安全,也要关注他们的心灵健康。
通过对基层检察院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这样两种现象:一是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少了,一些地方的未成年犯管教所中的人数逐年大幅下降;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有增多的趋势,且呈现出一定的隐蔽性,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在受侵害后难以被发现,或很难走出心理阴影,比如越来越多的熟人作案。
对那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同样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用恰当的手段、合适的方法进行介入和救助。在少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屡次刷新公众的心理防线,比如12岁男孩弑母案等等。公众的震惊和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也要看到,这些罪错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及时主动进行心理干预,或许能防患未然。
某种程度上,对于那些罪错未成年人,惩罚只是手段,如何通过教育及心理疏导让其康复,通过矫正让其能够顺利重归社会,才是根本目的。要从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和特殊需要出发,通过及时的心理疏导、矫正教育辅导他们健康成长,促进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而正常融入社会生活,才是我们最该做的。
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更好地保护应该保护的未成年人,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流于表面,更不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只有我们都去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才能共同维护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让少年儿童更好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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