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两会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发布,明确了税务局改革的消息。
“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该项改革明确省一级在今年9月份完成,还剩下半年的时间;区县一级要在明年三月份之前完成。
这项机构改革措施将对企业产生什么影响呢?通过举例来说明一下。
改革前:
甲企业是地税局主管的企业,社保则需要单独办理社保登记证,完成社保开户后,授权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划缴社会保险。甲企业HR经理核算工资,并负责社保增员与减员。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申报的企业员工人数和工资基数,通过银行完成社会保险费征收。企业与员工发生如缴费基数低或者未缴纳社保的争议,到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部门投诉。社保稽核要求企业HR提供员工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记录,后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并缴纳滞纳金。
改革后:
甲企业纳税与社保保险费均由税务局征收。税费均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扣划。甲企业员工发生如缴费基数低或者未缴纳社保的争议,到税务局投诉。税务局稽查,除了要求企业HR提供员工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记录,还要求企业财务部门自查自纠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费等费用核算是否准确,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是否如实申报扣缴。稽查后,税务局认为企业应补缴社保并缴纳滞纳金,同时认为企业账目核算中职工薪酬不准确,个人所得税等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还导致企业所得税申报不准确。罚!罚!罚!
由此可见,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局征收,出现社保稽核和税务稽查合二为一的监管局面,企业面临如下风险:
其一,会计税务从业人员的新风险。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接受检查,加大了企业财务税务风险。企业申报员工人数不符或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新增了企业会计、报税人员以及人力资源经理的风险。 企业会计税务人员因为社保缴费而进入“税收黑名单”的情况将可能大量出现,这是以前社保基金独立征收时未曾有过的风险。
其二,企业劳资管理风险与成本加大。劳资双方发生工资争议、社保缴费争议、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争议时,企业如不尽快妥善解决,将可能引发税务关注乃至稽查的风险。为降低企业合规风险,企业管理处理劳资矛盾向更多采用柔性协商、补偿的方式,企业用工成本加大。企业管理人员因社保缴费不合规而根据规定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也可能大量出现。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
其三,社会保险缴费征收水平提升。社保企业社保缴费数据与财务数据打通,实现了数据监管。税务局通过金税三期工程可以识别与同行业从业人数、单位人效配比、工资水平不相符合的企业。企业在监管压力下,社会保险费缴费合规率大大提高,社会保险征收水平提升,也为降低社会保险费征收率降低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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