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一次无意的机会发现了这本书,然后因为它的推荐语“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而着迷,在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会是一位农村出生的小伙子的奋斗史,但直到结尾主人公死去也没有得到过多的赞誉与推崇。我们都在努力奋进,但最终我们都还是败给了现实。
从某一方面来说,书中的主人公斯通纳是成功的,他出生在农民家庭,但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文学博士学位,并成功留校任教,然后遇上自己一见钟情的女子,且女子还是银行家的女人,住上了小洋楼,其阶层一下高了好几个台阶。在中年的时候,又遇上了一段真爱,就想文中说的,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人,而且还度过了一段最浪漫的日子,且当这段感情被发现,斯通纳遇到麻烦的时候,对方竟然还愿意放弃自己的学业来保全斯通纳的事业,用藏戒指来纪念这份爱情,然后一个人不惊不扰,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哥伦比亚大学,这一份爱,真的是爱到了骨髓。
从另一方面来说,他又是可悲的,虽然他取了银行家的女人,但婚后一个月却发现了对方的性格缺陷和婚姻的失败;因为坚持自己的原则,答辩时不顾系主任的面子,而后在大学里职称一辈子也没评上,到死都是助力教授;而让他重新找到自我和生活的意义的那段婚为情也毁在系主任手里;唯一的女儿也因为病态的家庭关系而早早怀孕嫁人,逃离家庭;在快退休的时候查出癌症晚期,临死前身边只有老友和怨恨的妻子,以及自己书房里的书。
表面上看,斯通纳是一个现实的接受者,即使知道妻子的问题也不离婚,知道系主任的恶劣也不辞职,因为他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和职位。但他后来与系主任的强辩和那段婚外情却又像一个勇者向现实挑战,这里感觉有点矛盾,或许是斯通纳有现实的底线,只要没有触碰到那条线,他都是可以接受的。
在漫长而短暂的人生中,我们总是想留下些什么,亦或是让自己少一点遗憾,我们每一天都在奋力拼搏去成为更好的自己,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我们总是或多或少要去屈服些什么,这是所有人的通病,因为上帝总是公平的,你得到些什么,必定要失去些什么。而斯通纳给我的感觉则是,看似简单的生活和选择却投射出伟大和不平凡。他看似向生活妥协了,其实他从未妥协过,直到死的那一刻。
黑塞在《朝圣者》里写到繁华世界就此别过,我曾爱之弥深,即使我无所获,我仍感不虚此行,更能体现斯通纳的一生。
也许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也是希望后来的读者通过斯通纳来看到未来的自己,并能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外界环境怎么变化,无悔自己所做的一切选择与决定,即使失败也了无遗憾的开阔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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