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地都是六便士,斯特里克兰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身边突然有一个人,他抛弃工作,丢下妻子儿女突然离家出走,当在打探他的消息时,得知他去了巴黎画画 ,要当一个画家,我们会是什么感受?是震撼?不解? 或者说我们几乎无法想象这样一个角色的存在。
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留下一张“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辞去稳定工作,离开妻子儿女,毅然决然的奔向巴黎,那时的他已40岁,怀揣着仅有的100块钱居住在最破烂的旅店中。
斯特里克兰就像是一个外星球的人不小心坠落在地球上,但在地球上的他仍然不忘记自己的使命,那便是画画,就如他自己所说的“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这样的他既可恶又无辜,可恶的是,他异常自私,因为他眼中只有他自己,从不把别人、社会放在眼里。说他无辜,是因为我最后发现,他眼里说没有的何尝只有别人,他甚至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心心念念的唯有画画。
整本书下来,我的心境也一直起伏,从开始的不解,到中间的些许气愤到最后的震撼。
斯特里克兰最后的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破烂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所作的满墙壁画中,聆听着波涛汹涌的颜色。
是的,因为疾病,那时的他已经双目失明,无法用眼睛欣赏只能用耳朵聆听,聆听那金色高音,黑色低音,白色微风和红色尖叫,看到这里,斯特里克兰在前面的穷困潦倒给我带来的感受已然不复存在,因为看到最后的这一个,我内心只剩敬畏与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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