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好快呀,不知不觉已经103天了。从50天到100天的这个阶段,我对写作这件事更加坦然了。
去年12月份,我就萌生了写作的想法,在QQ空间日志日更了200多天,但每天记的都是流水账,这样的坚持毫无意义,于是我毅然放弃了。
从简书的第一篇到现在的107篇,16.5万字,说实话,没写之前这个数据我是一点都不敢想的。事实证明,只要你坚持写,一切皆有可能。
写作能力在每天的日更中也得到了提升,上个月第一次被伯乐推文,我高兴坏了。
我特别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这背后的故事,在写文章之前,我一直在读《小说写作:叙事技巧指南(第十版)(创意写作书系)》,在微信读书,如果大家对小说创作感兴趣的可以去看一看。
![](https://img.haomeiwen.com/i28984248/72d403f9237f5292.jpg)
书中讲到几点对我启发很大,首先是写作视角问题,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是文学作品最常用的叙述视角。
有些作家会使用第二人称视角,但新手不建议使用,因为第二人称关注的是人称本身,而且很难保持不变,一不留神就会跳转到第三人称或者第一人称。
如果是第一人称,那你就要注意你所描述的一切仅仅局限于你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和感受到的,保持人称的一致性,一般短篇用的比较多,容易让读者有代入感。
第三人称则是上帝视角,知晓所有的一切,创作的时候容易自我陶醉,写嗨了,有些情节是必须要交代的,而有些情节则是可以隐藏起来或者留在最后交代,要留给读者一些思考和感悟的空间。
再来聊聊对话,人物的对话在小说中经常出现,有推动情节发展和表现人物个性的作用。
因此,在创作的时候不需要把所有的对话都一一列举出来,挑选最有用的。
另外每个人物说的话要符合他的身份、个性,这样笔下的人物才能够立体饱满,有可信度。
当作者想让读者迅速了解某个情节的核心,或者对话变得冗长乏味时,概括性对话和间接引语通常很有用。
每到需要给他买新衣服的时候就会有一场争吵。吵够了,他们俩便开车到一家年轻男士服装店,然后他就会被交给一个对这种情况很有经验的店员。最终,等他们三个都筋疲力尽时,衣服也就买好了。关于灰色西装的争论也是如出一辙。
“我已经买了一套西装了。”
“但那套是夏装。”
——伊文·S.康奈尔(Evan S.Connell):《布里奇夫人》(Mrs.Bridge)
书中还有很多知识点,我就不一一概述了。
因为每天要日更,但我一天最多只能写两千字。后来在专题偶然看到月儿伯乐的微小说专题,阅读了几篇佳作,我感觉我也能写出来。
简单构思之后,我就开始动笔写了,事实证明,一点也不好写。短短的一千八百字,我粗略地估计了一下,大概写了4个小时。
在创作过程中,我经常卡住,担心自己描述的不够准确,但硬着头皮写下去之后发现,有些灵感,包括亮点,写着写着自然而然就有了。
号称言情天后的桐华老师,写过不少大热巨作,《步步惊心》《曾许诺》还有最近热播的《长相思》都是她的作品,她在采访中表示自己创作从来不写大纲,因为她觉得每个人物的结局早已注定。
桐华老师很喜欢相柳这个角色,曾经一度想把他写为男主,然而越写越发现,他的存在一开始就注定了,为了死而存在的。
所以,我们要敢于去尝试,敢于去写,灵感会在创作的过程中源源不断的冒出来,笔下的人物也会随着你的描述而变得生动,仿佛他们真的存在一般。
我想这也就是一部好的作品能够给作者带来成就感的原因吧。
最后,一起加油写吧,优秀的创作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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