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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因果?

何为因果?

作者: 于海超_成长不止步 | 来源:发表于2019-06-07 22:25 被阅读0次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和错。任何的对错都是暂时的,有范围的。

    严格的说,人类意识的任何产物都没有绝对的对和错。或许存在一个绝对的正确,但我们无法对之进行正确的描述,因为它是绝对正确,而人的意识总是相对正确。这种相对性体现在时间、空间和认知主体上。此时是对的,过去未必是对的;此时是错的,过去未必是错的;此地是对的,彼地未必是对的;彼地是对的,此地未必是对的;于这人是对的,于那人未必是对的;于那人是对的,于这人未必是对的。因此说正确或者准确是暂时的和有限的,它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随空间的变化而变化,随主体的变化而变化。

    那么人的意识相对正确这点是绝对正确的?

    并非是绝对正确,你们若信,它便是正确,若不信,他便是错误。对与错,与其说是逻辑的判断,不如说是一种主观的信仰。当我们信仰科学,那么凡与科学相符的,便是正确的;凡与科学不符的便是错误的。当我们信仰忠孝礼义,那么凡是符合忠孝礼义要求的便是正确的,凡是与忠孝礼义要求不符的便是错误的。当我们信仰某个宗教时,凡与那个宗教要求相符的便是正确的,凡与那个宗教不相符的便是错误的。所谓信仰,便是你做出对错判断的依据。你进行善恶判断所依循的尺寸便是你心中的信仰。

    那么宗教裁判所将伽利略判刑也可以是正确的?这个世界上的不公平不公正也可以是正确的?

    在那时那地那人是正确,在此时此地于你是错误的。世界上没有普遍的不公正不平等,只有你或者你们的不公正不平等,而你或者你们的不公平不公正,在他,或许就是公平的公正的。被谋杀的人,他的生命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这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视角。某些时代,剥夺他人的生命被认为是部分人公平公正的权利,如战争时代。对于某些人,也许是谋杀者,也许极端者,剥夺那个被他们所杀的人生命对他们而言才是公平公正的。当你否定这些人的观念,而将自己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他人时,对他人而言,也是一种不公平不公正,但倘若被强加者是自愿,又不能说是不公平不公正了。因此没有永恒的标准,也没有绝对的公平公正。

    如我眼前的柳树,它也是错误的么?

    你若相信,它便存在,你若不信,它便不存在。假设你是盲人,有人对你说这儿有一颗柳树,你若信此人,此地便是有了,你若是不信,此地便是无了。也许眼前的这棵树只是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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