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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天价药vs仿制药悖论

我不是药神:天价药vs仿制药悖论

作者: 王爷不上班 | 来源:发表于2018-07-08 13:15 被阅读0次

    最近朋友圈被《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刷爆。

    血淋淋的真实在眼前撕裂开来,上映一天直接破3亿的成绩

    少见一部国产电影,在正式上映之前就能成为大流量话题。《我不是药神》定档日期是7月6日,但从上周末开始,关于它的赞美以及随之而来的探讨已经充斥了人们的视野。

    你有没有想过,

    如果有一天你得了一种病,

    而这种病只有一种药可以治疗,

    需要终生服用,

    但这种药的售价是四万一瓶,

    即使是短期内的服用也足以让一个普通人倾家荡产。

    如果没有钱买药了,

    只能孤独的死去。

    你有没有想过,还有这样一种药,它的药效和4万块钱的完全一样,售价只有500,然而它是不合法的,是别的国家生产的仿制药。

    但是许多得了病的人只能买得起这种药,它是最后的希望。

    这意味着所有代购或销售这种药的人,是违法的,但许许多多的人需要它来救命,这里面包含了太多人性的丑陋和世间的悲悯。

     上面我说的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这种病叫慢粒白血病, 这种药叫格列卫,电影《我不是药神》就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故事。

    卖印度性保健药的程勇,生意差到交不起房租,妻子急着和他闹离婚,而他的父亲因为血管瘤急等着他的救命钱,于是他被逼上了一条不归路。

    电影有个场景很心酸,程勇的父亲因为病重躺在他的破面包车板子上,他一边开车一边焦虑。

    如果没有钱,他的父亲只能死去;如果没有钱,他的儿子将要被妻子带到国外去;如果没有钱,他的店子马上就要被房东给关闭,这一切对他来说,太难太难了。

    程勇为了自己的父亲,知法犯法,他不想做活菩萨,他就想赚钱给父亲看病。

    思慧为了女儿,出卖肉体。

    夜总会里,曾指挥思慧跳钢管舞的男领班,被程勇砸钱逼上台跳起了钢管舞。

    大家叫着嚷着起哄,谁起哄的最厉害?是思慧啊,近乎疯狂的喊:脱裤子!脱裤子!脱裤子!脱裤子!

    为什么?因为她曾经为了女儿,一件一件脱下过衣服,她每一声呐喊中都藏着无尽的委屈。

    程勇看向她时,她眼里噙满泪水。

    曹警官为了完成抓捕任务,地毯式搜查,抓了一堆病人,试图通过病人找到药贩。

    一位患慢粒白血病的老人,握着曹警官的手,哭哭哀求:

    警察领导,我求求你,别再查“假药”了行么。这药假不假,我们这些吃的人还不知道么?

    我吃了三年正版药,房子吃没了,家也吃垮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药,可你们非说这是「假药」。不吃药,我们就只能等死。

    我不想死,我想活着,行吗?谁家没个病人,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

    黄毛更不想死,他还想回趟家呢。

    为了自己活命,为了大家活命,也为了自己心中的英雄勇哥,黄毛的车甩开了警察,命却被货车撞没了。

    程勇跑到医院里,声嘶力竭:

    他才20岁!他想活命!他有什么罪?!

    瞬间泪目,这个20岁的黄毛小子,剪了头发,买了车票,最终还是没能回家看一眼。

    这仅仅是电影么?

    与其说这是电影,

    不如说这是当下社会同步进行的故事。

    世界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

    程勇因为穷,买不起房子,对不起老婆,养不起孩子,治不了父亲的病。

    吕受益因为穷,吃不起药,受罪,等死,割腕自杀。

    刘思慧因为穷,要去跳钢管舞,要带男人回家出卖肉体。

    黄毛因为穷,上不起学,治不起病,有家不能回,在猪场等死。

    病人们因为穷,乱投医,吃假药,住廉价宾馆,暴力抗议天价药。

    贫穷究竟有多绝望?

    我看到了许许多多的答案。

    深圳有一位63岁的林女士,她的儿子楚先生得了强直性脊柱炎没钱治疗,她总是对儿子说:“当妈的帮不了你,太难受了”。

    她记得自己之前有一份保险,如果她出事,可以赔20万。

    那一刻,她就动了一个念头。

    一向节俭的她,买了一份饺子,吃完饺子后,她在9楼的阳台纵身一跃,跳楼而亡。

    可是,她不知道,自杀是不能获得赔偿的,她更不知道,那份价值420元的1年期意外险,已经过期了。

    她在遗书中写道:“你放心,妈一定会帮你筹到那个治病的钱”,可是她用死亡都换不来那20万的治疗费用。

    有人说穷人只能用命换钱,可是有时候用命也不一定能够换来钱。

    知乎上有人问,中国真的很多穷人吗?

    我看到了几百个答案,一个个答案都是触目惊心。

    你所看到的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我们所轻视的现在,殊不知有很多人为了它倾其所有。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这个世界对每一个人来说并不都是美好的,你万箭穿心,你生不如死,那也只是你而已,别人永远体会不到,也永远不会感同身受。

    有的人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他的内心经历了怎样的煎熬,你永远不会懂。

    政策保护谁?科研创新“神药”专利VS生命

    “医药圈流传着一种说法:‘靶向药之所以昂贵到要卖几万元,那是因为你买到的已经是第二颗药,第一颗药的价格是数十亿美金。’言下之意,天价药不能归罪于药企贪婪,而是研发成本巨大。”

    以上引述的这个说法,并非没有道理。科研创新和制造生产,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比如诺奖获得者屠呦呦,试验了191次才提取出青蒿素,甚至曾因亲自试验致肝中毒。而这只是青蒿素一个成分而已。从成分研制,到组成药物、药理实验、上市……药企如果要创新,推出更多“救命药”,就必须经历价格高昂的研制过程。而言保证这份科研创新动力不竭,就不能做伤害专利的事情。

    保护科研专利还是保护生命?看起来,毫无疑问应该选择生命啊。但政策制定中却面临着这样一个悖论:如果放纵仿制药,不保护研发专利,看起来短期内能救更多人的命,但长期来看,却让药企丧失科研动力,更多救命药失去被研发上市的可能。只有保护“神药”,才能救得了未来更多患者的命。

    现实就是现实,绝不会像电影中那样容易判断。对于患者而言,眼下救命就是一切;但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却必须认真考量这些错综复杂的问题,眼光必须放得更长。

    这应该是任何政策都会遇到的问题。只不过有些选择更棘手,有些选择更容易。

    政策制定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究竟应该怎样选择?

    “药神”和“神药”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怎么解决?

    在如此高的研发成本之下,药企向消费者收取生产成本之外的高额费用也就有了一定的合理性。更何况,与智能手机这样的大众消费品不同,针对罕见病的特效药,往往目标用户群体极其有限。《药神》片中的慢粒白血病,发病率小于十万分之二,就算研发出特效药的药企垄断了全球市场,其用户规模也不过15万人上下,而对比之下,苹果公司却可以在将近10亿用户身上平摊iPhone研发成本。

    假如用行政手段强制药企降价,或对成本低廉的仿制药不加以限制,药企将失去研发新药的动力,最终仍将损害病患的利益甚至阻碍医药科学的发展进步。美国在1984年出台了《药品价格竞争与专利期补偿法案》,规定原研药(如电影中2万一瓶的格列宁)在获批之后,享有3~12年不等的独占期,独占期内禁止仿制药在市场售卖,从而使承担了巨额成本及风险的药企能够获得对等的利益回报。

    那么如果药企有理由高价卖药,是不是锅就转到了政府头上?政府是否应该为这些可怜的绝症患者买单,提供高比例的医疗费用减免或经济援助?

    这个问题不好讲,但政府拨款显然不能靠“善心”。如何花费纳税人的钱去做财政支出是一个结构性统筹的问题,我们作为个体,可以倾尽全力救助尽可能多的失学儿童或残疾人,但假若政府如此行事,就是渎职。

    1970年,赞比亚修女Mary Jucunda给NASA写了一封信,她在信中问,地球上还有这么多孩子吃不上饭,NASA为什么要在火星的项目上花费几十亿美元?

    NASA科学副总监Ernst Stuhlinger写了一篇日后流传甚广的回复。他在信中说,探索宇宙并不是一件与地球人无关的事业,正相反,人造卫星能够高效率地扫描土地,观察农作物生长所需的多项指标,最终为农作物的年产量带来数十亿美元的提升。此外,太空项目的合作还有助于消除国与国之间的隔阂,这也将降低食物援助的阻碍,进而缓解饥饿问题。

    NASA这篇雄文堪称机构PR的典范,层次鲜明,有理有据,真挚地直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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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吹不黑,Ernst Stuhlinger老爷子笔力完爆半个中国自媒体圈

    但,假如有一项支出,完全无法对饥饿问题做出任何贡献,比如研发电磁炮或者扶持民间戏剧,此时该如何回答赞比亚修女的问题呢?

    如果你没有偏激到说:让我们先彻底解决全球的饥饿问题,否则就完全暂停国防、科研和城市建设。那么你就隐约赞同——对一个足够大的群体来说,个体的生命并不具备无限的价值。

    截图自某影评大号的评价。

    生命无价,是一句最政治正确的蠢话,我们不应止步于此。

    “对生命明码标价”一般来说是形容劫匪、黑心商人、奴隶主的专属词汇,但实际上,如果简单粗暴地认为“生命无价”,在这个资源还很有限的星球上,只会滋生出更多的谎言与欺瞒,并且堵住讨论和解决问题的通道。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统计上的生命价值”(VSL)概念诞生,并广泛应用在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的政策制定中。

    统计生命价值,是指降低一个死亡人数所要付出的成本。政府机构在制定政策时,以统计生命价值为准绳,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例如,市政府需要考量是否更换新型号的救火车,假如经过测算,该国的统计生命价值是200万元,更换新型号救火车后,能多救下1000条人命,那么就要看更换救火车的财政支出,与它能挽回的生命价值总和(200万元×1000=20亿元)是否对等。

    统计生命价值与经济发展水平、国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如果去看具体的VSL研究数据,我们将会发现触目惊心的事实:中国的VSL数据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很低,二是很不均衡。据统计,中国的统计生命价值约为181万元(人民币),美国的统计生命价值则在600万~1100万美元之间,中美差了50倍左右。

    另一个数据则是,中国城镇与农村人口在生命价值上的差异高达4.3倍,2006年广东省农村人口因交通事故死亡而获取的赔偿金(死亡赔偿与统计生命价值高度正相关)是9.4万元,而同期深圳城镇人口的赔偿金为57.3万元。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低命价”也为中国带来了后发优势

    医疗保险正是应用VSL相当多的一个领域。正如Victor Fuchs在《Who Shall Live?》(《谁将生存?》)中指出,由于社会资源有限,除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社会目标,如正义、美好、知识也理应占有一部分社会资源。假如我们竭尽所能去减少疾病、减免痛苦和延长生命的话,用于医疗保险的费用就会占去社会开支的大部分。那么剩下用于正义、食品、美好、国防以及其他我们认为珍贵的东西上面的开支就会少得可怜。因此,世界各国都针对医疗保险实行了配给制度,来决定有限的医疗保险都花在什么地方。

    英国的国家临床评价研究所就“邪恶”地认定,如果一项医疗措施能用2万英镑就换来患者多活一年(实际上是质量调整生存年,不赘述),他们就会批准。而如果延长一年生命的代价超过了5万英镑,则应该被否决。

    一味发善心和逞血气之勇,也许救得了电影中的1000人,但无法救2000万人。据统计,人类罕见病(患病人数只占世界人口0.65%~1%的疾病或病变)超过6000种,仅在中国,罕见病患者群体接近2000万人。换个视角来看,慢粒白血病分到医保费用,对其他的罕见病群体来说,是不是一种利空?

    在这个意义上,《药神》中慢粒白血病群体的痛苦与抗争,其背后的核心议题,正是法律经济学范畴——在法律与政策的制订和实操中,应该如何平衡罕见病群体与药企之间的利益?有限的医疗保险,是否应该投放到对罕见病人的支持中去?哪些病医保应该管,哪些不该管?

    如果单单把目光放在某种单一的罕见病上,纯从利益角度的话,答案可能都将是“不值得”。但若算上全部的罕见病——全球罕见病患者超过4亿人,每15个人中就有一个是罕见病患者。则事情就变成了电影中慢粒白血病患者对警察的控诉:你不为自己想想吗?谁家还没有个病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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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家没个病人?”——此处应备纸巾

    对于我们所处的现状而言,谈论“如何实现最大善”、“如何进行最优配给”,是奢侈甚至有些空泛的。也许更加现实的是,如何使具备能力、具备权力的群体,真正关注到罕见病和小众群体的福祉?

    不管是VSL的概念和应用,还是法律经济学的理念,在世界范围内都仍有一定争议。但我想,总有一些事情是确定的——

    讨论比静默要好;

    计算比算计要好;

    科学计算和统筹,比“谁哭得声音大”我救谁要好;

    明码标价比暗箱操作好;

    不同群体间进行争夺与博弈,比让领导先走好;

    生命有价,总比一些人生命无价,另一些人生命零价好。

    《我不是药神》中的“药神”勇哥在电影中,用戏谑的口吻,将“Life is money”和“世界上只有穷病一种病”(电影中的药贩子张长林的台词)的话题抛了出来,这就是最大的价值。虽然影片对药企和医药代表的刻画还是偏符号化,但整体已经足够克制和冷静。在这样一个题材下,能做到不去最大化煽情,能把电影拍好看,能既探讨现实又最终过审,我们还能要求些什么呢?

    在《我不是药神》的结尾,出现了几行字幕,记载中国在慢粒白血病和仿制药上的政策变迁。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药品研发困境,经过了40年间药企、患者组织、医院、保险公司、各政府机构间的充分博弈,才形成现在罕见病研发与售卖的制度体系,通过基金资助、税收减免、加速新药审批速度、市场独占保护等等多方面措施进行激励,使罕见病药品在2000年之后迎来大爆发。

    美国在医药领域的巨大领先优势,依托于其综合国力与科研水平,但绝不仅源于“硬实力”。这方面的探索,我们才刚刚开始。

    前路漫漫,感谢徐峥。不多说了,我去微博超话为山争哥哥签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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