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氏教育体系的中心思想,就是完全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任何人都不能通过别人来教育,而只能自己教自己,否则他什么也学不到。这一思想是每一种不起眼的教具得以应用的基础,也是所有其他具体教育手段得以发挥作用的坚固基石。学习者只能自己去学习,这一观念一旦成立,就自然可以推断出:专制手段的限制和繁文缛节的束缚对他干扰越少,他的学习就会越快、越轻松、越自觉。每一个乐于接受蒙氏教育体系或者愿意按照蒙氏教育法培养孩子的人,都必须在每时每刻都将这条真理牢记在心:“一切发展和成长,都必须源于孩子自身的自觉行动。”不仅如此,我们还应该照此去做。
教育体系必须适合于孩子:教育的设计必须与孩子相符合,而不能逼迫孩子按照我们想象中教育的样子去被动适应。
她首先倡导了这样一条原则,即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孩子们应该得到梦寐以求的个体关注,做到了这一点,每个孩子都可以成为自己的老师。而现在她又进一步阐述道,教育体制的构建,应该能使孩子具有自学成才的强烈欲望,并且将自学当成胜过其他任何学习方式的最大享受。她认为这是教育功能的另一核心要义。
因此,如果用最简单的话来概括这一新型儿童教育体系(因为这是最容易领会也最容易记住的),可以说它的根基,就在于对这样三个有关儿童天性的事实深信不疑:
第一,每个孩子都是与其他孩子不同的个体,因此,都需要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最宽松环境和最大的自由度。当然了,每个孩子相互之间也有很多共性,但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将他们作为个体区别对待,而不是“一刀切”。
第二,孩子是不能通过外界灌输来学到知识的(可以这样说)。换句话说,学习的动力必须来源于他们的内心。这个道理适用于所有孩子,无一例外。孩子必须愿意学习,除此之外,用外力逼迫他们学习是无法做到的。
第三,孩子的成长遵循这样的规律:只要提供适当的环境,他们对自我教育的热情超过做任何其他事情。
从教育效果上看,孩子们一旦真正专注起来(其实这种专注的背后,有浓厚的兴趣作为支撑),要比强迫他们数小时聆听某个老师灌输知识有效得多。这种真正专注的时刻意义非凡,因为它可以事半功倍,而强迫他们倾听说教却毫无效果。
孩子们是怎样实现自我学习的呢?他们怎么能在没有老师进行详细言传身教的情况下学到知识?
“不赶速度”,这句话很奇怪地敲击着我的内心,并且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又怀着惊讶而敬畏的态度认真反思着这句话,就像第一次听见一样。“不赶速度”,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体味时间的永恒。
自己是不是也在草率地催促着自家的孩子,用走马观花式的方式走完人生之路,而不是真正地在培养他们。我还想到:如果在我的家庭里采取蒙氏教育法,最终受益的肯定不仅仅是孩子。
我们或许应当记住,不要把大人的实用主义思想掺杂到孩子的理想世界当中去。他那么为自己的成就而自豪,根本不会注意自己的汤有没有凉。”
如果你觉得在家里为他提供最好的学习环境太麻烦,那就不要把他送到这里来,因为我们的教育目的就是让他做正确的事,这样才有利于他将来的发展。
他们享有的自由是绝对的,规定只有一条,即他们不能伤害或骚扰他人
对任何一个没有完全领会其精髓,或者没有与其精华部分完全产生共鸣的人来说,要想很好地运用蒙氏教具或蒙氏教育方法,都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对该方法“东施效颦”般运用的有害后果。
蒙氏教育方法的中心思想是每一个蒙氏教育机构、每一个技术细节赖以存在的基础,而它的核心就是要充分认识到这样一点:任何人的教育都不能通过别人来完成。人的教育必须亲力亲为,否则人们就接受不到教育。
孩子其实根本不能由老师来教导,认为孩子自己的学习完全应由他自己做主,所以我们的注意力始终都要放在孩子身上。老师应该是对孩子自发行为的明智的旁观者,当孩子偶尔有需要时为其迅速提供画龙点睛式的指导,通过新颖的蒙氏教具为孩子的智力发展和物质生活提供激励,从而使孩子能够自觉地改正错误;但绝对不是像我们一直认为的那样,手把手地教孩子朝着某个固定的,由孩子的教育管理者预先设定的,每走一小步都要通过哄骗或威逼的手段来实现的方向前进。
学习者必须自学之,懂得了这一点,就自然知道:你越不通过野蛮的制止和令人生厌的多余的规定来约束孩子,孩子学习知识就会越快,越轻松。
对一所“儿童之家”那种典型的、忙忙碌碌而又乐不可支的孩子做一次观察,就足以证明他在提高身体的敏捷性、增强体力的同时,也非常享受自身智力的提高。他什么都不求,只要求有一个公平的、不受干扰的机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首先,孩子用于填充和描绘几何图形的平行线变得特别规则和平缓;
其次,他对字母的熟悉程度非同一般,以至于仅通过触摸就能认出字母;
最后,他用可移动的字母组成单词的能力与日俱增。通常情况下,只有当这三个条件依次满足时,孩子突然能自发写字的情况才会出现。
在蒙氏学校,一个4岁的孩子通常会花一个半月时间为写字做积极准备,5岁大的孩子一般只需要一个月准备时间。这个年龄段接受能力比较强的孩子,只需要20天就能学会书写所有字母。通常情况下,一旦开始书写,练习3个月时间就足以使他们的写字水平保持在相当清晰、相当规则的书写状态了,而经过6个月时间的练习的话,接受蒙氏教育的5岁小孩就能流利、清晰而又快乐地书写了(这是一个极其重要而又堪称革命性的变化),其水平一般远超于我们三四年级的小学生。
与触觉相比,小孩子的视觉不太准确,也相对脆弱。
实际上,我们一般喜欢将目视当成获取信息的一种手段,这种认识根深蒂固,以至于当我们看到某个小孩睁大双眼凝视带有不同形状的凹槽的木板,却无法找到哪个凹槽与手中的插件匹配,直到用指尖去做那个荒诞的、盲人摸象般的动作才找到正确答案的时候,总会产生一种怪怪的感觉。
蒙氏教育的原则,绝不是企图强迫甚至哄骗某个孩子去使用某种教具。你需要清楚地向他们介绍相关的问题,如果他没有主动解决问题的欲望,那么你就不要徒劳地去引导他解决。另一些教具可能是他此时需要拥有的,而如果你企图说服他对他眼下还玩不了的教具产生兴趣,那只能是浪费时间。
蒙台梭利博士却不仅说过而且始终身体力行的这条真理:“一切教育的先决条件,是学生的兴趣。”在这里,我们没有必要讨论他学得是快还是慢,是好还是差,而只用看他有没有兴趣。这位意大利教育家针对上面这句话断言:如果孩子没有兴趣,那么他就无法学习任何知识。试图运用传统的“精神激励”的经验做法,并说“不管他对某门课程有没有兴趣,都完全可以逼着他去学”,这是完全没有用的,因为事实上,感受不到兴趣,他就无法学习,而且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的心中,知识的一切外在表现形式,包括写得满满的笔记本、认真的背诵、及了格的考试,都不过是泡影,是浮云,仅仅能说明你在小时候曾大把大把地绝望地挥霍着时间。
如果孩子没有兴趣,那么教育工作者要做的,就是向他们提供他们感兴趣(而且能教育他们)的事物,而不是强迫他们全神贯注地去做某件教育工作者自以为能达到教育目的,但孩子却不喜欢做的事。
即便我们努力克制自己,在看到孩子笨拙、费力地试图战胜肌肉运动缺乏准确性而带来的困难时不去打扰他,也应当在他表现正常时离得远一点,因为如果我们过分靠近地关注他的努力过程,就会慢慢增加他的紧张感。正确的做法是,让他知道(如果有必要的话)自己应当想办法去做什么;之后,如果这件事唤起了他的兴趣以至于他开始身体力行,我们最好就要没事找事地在屋子里忙着做些其他事,以表示你并不在关注他。
有时候,某个小孩(甚至是很小的孩子)可能已经养成了动辄求助而不是自行想办法克服困难的习惯。应对这种不良倾向的最佳方式,就是给他提供越来越简单的练习,直到他能通过一番小小的努力“完全能自己搞定”为止,此时,孩子就领略了自我征服的喜悦,并重新尝到了独立解决问题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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