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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上今天,是第九百八十九天。
九百八十九天前,我不认识你,你亦不属于我。
九百八十九天前,我只是从闺蜜的口中听说过你的存在。
当然,她还给我看过你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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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低调。
挺有魅力的,看着照片,我心想。
照片中的你穿着极简的白衬衫,身板纤细。
好似一个说书先生,气质沉稳。
不过那时,我已有了交往三年的男友。
所以,对你的关注仅止于那一次照片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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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所有的情侣交往那样。
总有一条道是终点。结婚或者分手。
而那个和我交往三年的男友,也选择了离开我。
他留下一句话:你去追寻更美好的世界吧。
那一刻我异常冷静,仿佛已经预料到这一刻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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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最后一眼吧,我心想,以后就是形同陌路了。
回头,看那白色的身影静静坐着,雾蒙蒙中浅浅斑驳。
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总是弄不懂你在想什么。
以后可能没机会再懂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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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是我和照片中的你第一次相见。
闺蜜说:见见吧。
起初,我有些抵触。
毕竟那时候,和交往三年的男友分手不过二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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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一天,闺蜜带我到人民广场和你碰头。
到了目的地,却借口说要到处看看就尿遁跑了。
好囧。
气氛有点尴尬。
我终于鼓起勇气抬头和你对视.
而那个穿着白衬衫很好看的你,令我迟迟移不开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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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又是白色。
我望着你。
我怎么总是容易对穿白衬衫情有独钟?
羞涩,又懊恼...
你静静站着,似乎在等我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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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是确实肤浅至极,所以极容易陷入一件白衬衫。
太了解我自己。
穿着白衬衫的你,第一眼见到的你。
就已经注定了这个开始。
即使我预见了所有悲伤,明知可能还是那个结局,但是。
我依然愿意前往。就像每个人经历的那样。
曾经犹豫重重,现在义无反顾。
愿意耳鬓厮磨,愿意孤注一掷。
后来你告诉我,你牵起我手的时候,心里想着,就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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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了,我燃起了一根蜡烛,走到客厅,摆好。
大概是在等一个人归来。
蜡烛是很小的蜡烛,总是燃着燃着就灭了。
为了让客厅有光亮。就必须让蜡烛持续燃烧。
为了让蜡烛持续燃烧,就必须及时时刻拿着打火机。
对于我,你就像是那一支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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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陪着我在图书馆看书。我一入迷就是几个小时过去,再抬头,你悄悄打着瞌睡,静静趴在边上。
我每周都去书店,你却从不抱怨无聊。就是陪着我。
你陪着我在加班后的深夜里去灯火通明的24小时便利店,还偏要蹭同一杯热气腾腾的关东煮。我气。
你陪我去看电影,尽管我总是嚷嚷,看电影是一个人的事。你还是要去。
你陪在沙发上码字。我只要做事情一投入就常常忘记时间,完全不管身边有没有人,是谁。这是我的问题,可是改不掉。
可一到十二点你就突然大吼,快去睡觉!
只要我十二点还没睡,你一定准时出来暴走!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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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讨厌你,却携手走到了今天,第九百八十九天。
你问我,当初怎么会决定和你在一起。
我没多想脱口而出,因为你穿了白衬衫啊。
你气急,转头不想理我。
我立马改口,因为你穿白衬衫的样子,特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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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了想,说,我一个弟弟最近刚毕业从美国回来,和我长得很像,穿白衬衫的样子比我更好看,你看到了能保证不移心?
我沉默,思考怎么回答。
“居然还在思考?!这种情况不是立马应该说不会不会不会的吗!”你别扭着大吼。
我赶紧顺毛,“是是是,绝对不会移情于你这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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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顿了顿,决定还是诚实点儿。
“但是你另一个弟弟我就不敢保证了。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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