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cointelegraph
编译:尾巴
本文概述了以太坊的兴起,从概念到最初的硬币发行(ICO),以及之后的发展历程。与规范和分类数字货币由多个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统一法律委员会,美国国税局(IRS)和金融犯罪调查合作局(FinCEN)。每一个国家对这个问题都有自己的看法,迄今为止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法律或指导方针。然而,在围绕区块链上数字资产的监管混乱中,以太坊的情况异常明朗。
以太坊的发展历程(一)第一部分从业务的角度概述了Ethereum的兴起及其时间表。第二部分讨论了始于2017年的监管审查,以及数字货币的不同视角和分类带来的困惑。第三节提供了SEC强制执行ICOs的例子,第四节详细介绍了Howey测试及其如何应用于ICOs。第五和第六节解释了以太坊最重要的两个监管事件。第七部分的结论引发了主导数字资产领域的困惑,但Ethereum的未来却出奇的清晰和光明。
以太的崛起
以太坊在2013年由维塔利克·布特林(Vitalik Buterin)在一份白皮书中首次提出。2014年在迈阿密举行的北美比特币大会上正式宣布了这一消息,并于2015年推出。然而,在2016年,分散自治组织(DAO)遭到黑客攻击,给投资者造成了5000万美元的损失。
为了挽回损失,Ethereum社区的大多数人决定使用硬分叉,这使得交易无效。这导致了以太的分裂。Ethereum (ETH)被支持使用分叉的人使用,而Ethereum Classic (以太坊经典)(ETC)被继续使用旧区块链的人使用。这两种方法至今仍在使用。
监管审查和混乱
2017年,Ethereum取得了成功。它拥有一个成功的ICO,并推出了Enterprise Ethereum Alliance,这是一个成员驱动的标准组织,旨在“开发开放的、区块链规范,旨在为全球的企业和消费者驱动协调和互操作性。”
2017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DAO的调查报告发布了一份声明,认为所有加密货币都可以接受监管。几个月前,SEC正式向SEC提交了一份关于数字资产相关规则的指导意见。SEC写道,要求适用于那些在美国提供和出售证券的机构“无论是否发行实体是一个传统的公司或一个分散的自治组织,不管这些证券购买使用美元或虚拟货币,无论他们是否分布在证书形式或通过分布式分类技术。”
SEC还规定,“DAO令牌是证券”,“证券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的虚拟组织或融资实体”。SEC还在同一天发布了一份关于ICO的投资者公告,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ICO时意识到潜在的风险。
随后,在2017年10月,CFTC表示,数字代币可能是大宗商品或衍生品合约,视具体情况而定。CFTC的理由是,它的观点与SEC的立场并不矛盾,即一些数字货币可以是证券。CTFC明确指出,在实施联邦大宗商品法律法规时,考虑的是活动的实质,而不是活动的形式。
同月,统一法律委员会发布了《统一虚拟货币业务条例》,规定获得可兑换数字货币并使用其购买数字商品或服务的用户不属于货币服务业务。
然而,FinCEN的结论是,集中式数字货币的管理者或兑换商以及分散式数字货币的兑换商是货币的传递者,因此受《银行证券法》的约束。这意味着加密交易所必须在FinCEN注册并遵守监管规则。
与此同时,美国国税局(IRS)将数字货币归类为用于税收目的的财产。
数字区块链令牌不愿意被定义成证券,对它们的监管前景仍不明朗。然而,在2019年8月,SEC专员皮尔斯(Peirce)宣布,她支持建立一个“非排他性安全港”免于注册。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开放政策,专员皮尔斯强调,欧盟委员会希望律师和行业领袖就如何形成这样一个安全港提供反馈。2019年9月24日,在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ttee)举行的题为“华尔街的警察在巡逻”(Wall Street ' s Cop on The Beat)的听证会上,SEC委员们再次强调了安全港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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