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在某个网站上认识了一个叫柳莺的女文友,文笔不错,在写作上也很有见地,与我有不少共同语言,便加了QQ好友,节日问个好,闲时聊聊天。
在知道我律师身份后,有天她说她一个叫王婷的闺蜜遇到点急事,想找个律师咨询下,能不能加我。
既然是她的闺蜜,我当然不好拒绝。
于是王婷加我时我便通过了。
王婷说,她和老公也算是自由恋爱的,但结婚不久她就感毫无激情了,于是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这个人也有家庭,不过他不久就要离开苏州回浙江老家了,她实在无法割舍,问我有没有办法帮她留住他。
我在心底笑了,回说:“这不是什么法律问题,我可帮不了你。”
她有些失望,打了“好吧”两字,并跟上了一个用手擦泪的表情。
从那后,这个王婷常会找我聊天,问我法律对婚外情的规定,也问我个对婚外情的看法,跟我说她和情人的喜怒哀乐、点点滴滴,有点将我视为其男闺蜜的意思了。
王婷跟我聊完天,常会带上一句:“别把我跟你说的事告诉柳莺。”
我说,放心吧,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是我们律师最基本的操守。
有次柳莺问我,王婷咨询我什么事,我答是债权债务纠纷。
柳莺笑我:“你还真有职业道德,你知道不,我们是闺蜜,她那点事没有我不知道的,她出轨了,有情人了。”
我尴尬地发给她一个呵呵的表情。
看来闺蜜间真是无话不谈,没有秘密。
有一天王婷又找我聊天,聊着聊着,她冷不丁问我:你是不是和柳莺有一腿?
我当她是开玩笑,就答道,我倒是想,可惜鞭长莫及。
她又发来一张照片,是两个三十多岁容貌姣好的女子亭亭地相依在一个临水的亭子边。
她说这是她和柳莺在游拙政园时的合照,让我猜猜哪个是她,哪个是柳莺。
其实根本不用猜,她们一个文静素雅,气质不凡,一个打扮入时,尽显妖媚。
她又问我:“如果我们俩让你挑,你会更喜欢谁?”
我看她越来越无聊,就不理她了。
王婷似乎也自知无趣,好一段时间没跟我聊天。
突然有一天,她问我:“你知道我的那个情人是谁吗?”
我还没回答,她就自问自答开了:
”你没想到吧,他就是柳莺的老公。其实他老公一点不帅,也不是什么多情公子,做生意也不如我老公赚钱多。”
“我为什么会看上她老公?这都要怪柳莺她自己,她自以为能写点文字,感情丰富,懂生活,会生活,动不动在我面前秀恩爱,秀浪漫,动不动以感情导师自命来开导我。在我看来,那哪是开导,分明是笑我有钱有闲,老公失踪。”
“柳莺和她老公青梅竹马,我就是要告诉她,她所谓的坚贞爱情不堪一击。”
“你一定会以为是我去勾引她老公吧?其实不是,我们两家在一起玩时,她老公会趁人不注意,色迷迷地偷看我。有一次他装模作样要来抱我怀中的孩子,趁机袭我的胸,我用嗔怪的眼神看着他,也没怎么躲避,于是便对上眼了。”
临了她说,她不再介意我把这些全告诉柳莺。
我感到有些震惊,更鄙视她对闺蜜下手的不耻行径。第二天把她加入了黑名单,
我不知道该不该将这些告诉柳莺,好多次打开与她的聊天界面,最终没输入一个字。
中秋到了,我发了个祝福给柳莺,却发不出去,提示她还不是我的好友。
不知何时,也不知何故,她已把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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