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我买了一件特别漂亮的黑色旗袍。为了配这件旗袍,我买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
如果我更乖一点,我可能会买一双素气一点的小皮鞋,可是我偏偏喜欢那些精奇有趣的设计,我买了一双脚踝处坠着珍珠和蕾丝蝴蝶结的小皮鞋。
物流还没到,雨季就先到了。
半个月连绵不断的雨天,好不容易盼到了适合穿旗袍的好天气,迫不及待穿上了我的旗袍和小皮鞋。为此我还搭配了复古的抓夹和耳饰。
然而从出门开始,脚踝上的珍珠就像是锋利的小刀子一样,疯狂地刮擦着我的脚踝。没走上几步,就已经磨出了水泡。
我一瞬间有个冲动,我想把这双鞋脱下来,但是这么漂亮的一身好不容易才穿在身上,又觉得特别舍不得。于是就一步一步,慢悠悠的走着。别提多难受了。
好在我的工作是在办公室里,活动很少,午饭时间我也没有去吃饭,只因为食堂离办公室太远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下班的时候,我举步维艰地往家走。迎面看到了跟我异地很久的男朋友。
最近我们一直在吵架,我本就脚痛得厉害,又在跟他生气,依然是不想理他的。
他冲我跑过来:“你是不是傻,磨脚还穿。就为了好看哈!来,换上。”
于是,就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蹲下去帮我解开磨脚的小皮鞋,穿上更舒服的运动鞋。
“我可没原谅你。我还要跟你分手。”
“行,你把鞋穿上就分。”
不得不说,运动鞋真的很舒服。
不同风格的鞋子是为了搭配不一样的衣服,鞋子衣服都是穿给别人看的,为的也不过是自己心里喜欢,路人回头多看一眼,同事夸上两句,但是不合适的鞋子穿在脚上有多疼,只有自己知道。
我突然想起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如果灰姑娘的水晶鞋真的合脚,又怎么会在午夜十二点仓皇逃走的时候遗失?
我没有办法强迫自己选择那双不合脚的小皮鞋,也没有办法跟一个不合适的人勉强度过余生。运动鞋确实不适合旗袍,但是至少昨天晚上下班的时候,我疯狂期盼这样一个盖世英雄出现:
“你是不是傻,磨脚还穿。就为了好看哈!来,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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