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识人五法”中,我们知道了李克这个人——对于选人标准的独到之处,不仅帮了魏文侯的大忙,也对后世选人用人影响很大。
李克,实际上就是李悝。从历史课本中知道,这是法家代表之一,帮助魏国进行了变法,也对商鞅变法影响极大。李悝写了一本《法经》,就成为变法家的教课书,也帮助商鞅在秦国完成了变法,使秦国从积贫积弱走向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
熊逸老师讲,《法经》严格来讲应该叫《刑经》,为什么这么讲?
东汉的许慎《说文解字》中说:“法,刑也,平之如水。”也就是说,“法”强调的是公平。我们经常听到“要一碗水端平”,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咱们中国人用“水”来表达公平,而西方则是采用“天平”来彰显公平,表达的目的是一样的——殊途同归。
而“刑”字,则是立刀偏旁,本意是“杀”或者“切割”,强调的是“惩罚”,顺我者生逆我者亡。虽然《法经》失传了,对于李悝在魏国的变法知之不多,但从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也能够理解其变法的严厉性。
因此,刑与法,表面上都差不多,都是一种约束规范,但二者侧重点不同:
刑,强调自上而下的惩罚,就象电网一样——六亲不认,谁碰到谁倒霉,碰到不同的电压电网,对人惩罚程度也不同。
法,强调的是公平,在法的面前一律平等,除了君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要触犯同一条法。
法,更象一张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刑,更象是不同的惩罚工具,是脸上刺字发配,还是砍足劓鼻,那就对着法条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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